监管层探路IPO体制改革 王亚伟建议批量发行(3)
此外,他指出这样带来了承销机构由于新股发行供不应求,所以更少考虑维护买方机构客户与非特定的散户投资者的利益。
对此,王亚伟提出了几点建议,包括规定询价覆盖到80%以上的询价机构范围有效,如果有超过20%的询价机构放弃报价,则视为询价无效。主承销商拿出承销收入的50%,按照现在的承销费4%-6%来算,一般拿出承销金额的3%,按照这个询价的结果购买所承销股票的发行数量2%-3%,并且锁定一年。
他还从改变新股一、二级市场的供求关系上提出建议,其指出现在新股采取小批量发行、小批量上市的方式,使得投资者无法货比三家。其建议,新股发行采取批量发行、批量上市的方式。其指出,这使得在发行后到上市之间,留出较长的时间供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冷静的思考比较,即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缓解新股供不应求的局面,提高询价机构的谈判能力,又可以抑制二级市场的投机炒作。
王亚伟观点的背后,是以基金为代表的询价对象与发行承销方之间买卖双方的微妙博弈,而在市场比较关注的自由配售权的问题上,这种博弈更为明显。
“这在当天在讨论会上我们听到了完全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择机可以实施,高度肯定,像瑞银公司、宁波港公司的代表都属于赞成派的;也有是坚决反对的,比如华生(微博)教授,基金公司代表等都是坚决反对的。”宋丽萍指出。
而监管层在这双方的博弈中,仍在寻找适合的路径,“我觉得这些观点为我们下一步进一步的讨论打下了基础。”宋丽萍指出。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