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操纵股票市场:证券市场二十年庄家演变史(8)
监管: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美国基金经理大多在做基础研究,因为怕被抓,必须做长期投资”,郎咸平(微博)教授解释:“在美国,如果被证监会(SEC)抓到涉嫌内幕交易,是很可怕的。一般事主会马上离婚,因为至少可以让太太保有一半的财产,然后搬到佛罗里达州。因为美国法律规定破产之后只能保留一栋房子和一部车子,而这个州对这一栋房子一部车子的价值是不限制。”在抬高犯罪成本的同时,也对监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目前在加拿大皇家银行投行风险管理部负责监管工作的陈思进(微博),两年前从华尔街投行前台(front office)离开,按他的话是“从第一线到了第二线”。第一线永远聚集、吸引着最聪明的人。“所以金融创新和监管永远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陈对记者说:“但最饶头的是去监管那些不断创新的金融产品。当时CDS出来,全球只有6个人懂。怎么监管?不过幸好目前中国证券市场还无此忧虑,没有创新产品,只是监管操纵市场还比较容易。”
证监会的办案流程,一般是在上交所、深交所发现异常交易后,根据具体的证券公司席位号找到证券公司的营业部,由营业部配合提供该账户的交易记录以及资金划转、持仓情况等。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其实很容易就能抓到,前者可能需要一些时间。操纵市场的行为基本上一分析就能看到”,陈思进对记者解释:“比如美国,股票市场盘子大,不会有人做微软谷歌,四五千亿美元的市值,要操纵它的股价需要的资金远远超过私募基金的规模。他们一般会选择操控中小型的冷门股,在平时交投并不活跃的市场里,坐庄的痕迹特别容易显现。比如交易量突然变大。并且,一般需要配合利好或者利空的消息才能骗到散户或者不明就里的其他大投资者跟进。一般来说,被兼并的公司股价上升,兼并的会下跌。比如说,被微软收购的Skype,在收购消息公布之前多久进入,什么时候卖出,很容易就能追查到可疑账户。”
“并不是取证困难,其实查处内幕交易有一套成熟程序对监管机构而言。让证交所打出单子,看看关联交易人与账户,第一次、第二次可能是运气,但多了就确凿无疑了”,参与起草《证券法》、《基金法》的王连洲老先生一针见血:“只是愿不愿意查的问题。”
“庄家有股票在手,有炒作的动机与本领,他可以充分运用此工具,来结交权贵,以求防身。台湾一些超级大庄家,平时养的大批中央或地方级民意代表,经常为庄家护航”,一位在台湾《证券行情杂志》担任分析员的张姓记者分享他目睹的台湾股市的现状。这也许能解释奥巴马2010年金融改革政策难产,金融业的现存的秩序,造就了一大批既得利益者。这些既得利益阶层实际上掌控了美国政界的相当一部分。
“证券法、基金法更加完善让犯罪成本更高,市场更大了,操纵门槛更高,投资者也比十年前更加聪明了,并且,媒体更愿意揭黑了”,年逾古稀的王老直言:“但要知道我们的市场还是处在新兴加转轨的市场,不乏靠关系、靠内幕做事的手法,诚信意识还比较薄弱,所以滋生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的基础其实没有根本改变。”
或者,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庄家是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应运而生的,随着监管力度加大,市场走向规范,旧的庄家炒作方式已经遭到市场摒弃,市场将走向一个以智慧和理性投资,注重内在价值发现为投资理念的新的庄家时期。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