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案背后:官方民间金融平台紧密勾结(3)
从搞实业,到温州炒房团、炒煤团,背后都有民间借贷的影子。杨林告诉,他现在的建筑公司有四个股东,四个股东下面再有十个出资人,十个出资人后面还有成百上千个下线,“公司就像是一个金字塔,有无数的股东参与分红,很多企业的构成都是这种形式。”
杨林最骄傲的一件事,是他曾和朋友在3天之内筹集到6.8亿元,用于某城市的旧城改造。杨林的朋友2008年在海南炒房时,也曾用过这种高效的民间借贷方式,“3个亿的房款一次付清。”
在温州,商人之间往往在茶楼会馆间闲聊,如果聊到某个项目可行,三五商人牵头,一晚上融资几个亿并不是什么难事。浙江的民间商人也普遍认可这种集资方式,即使有风险也在所不惜。
记者采访义乌一位叶姓曾经借贷给吴英的人士时,这位叶姓人士反问记者:“你们为什么认为我会受骗?”他把吴英的失败,归咎于“经验不足,投资方向没把握好”。他甚至说:“我为什么要恨吴英?借钱给吴英是我自己选的,我也没看准!说她是骗子我不同意,我们理解的风险,和你们理解的风险不一样。”
在采访中,记者也发现,借钱给吴英的林卫平、骆华梅与吴英的私人交情,也并没有像外人想象得那么好,“借钱不过是一种普通的投资”。
而一些借钱给吴英的掮客仍然相信,如果吴英不出事,她或许就能把资金缺口补上。对于掮客背后形形色色的借款人来说,借贷出去的款项,也一般像鸡蛋一样分别投到各个篮子里,不太会因为一笔生意的失败而彻底崩盘。
“如果没有出事,本色(集团)的无形资产可能超过30亿。”前述借贷给吴英的叶姓人士,至今仍然相信吴英超前的商业模式一定能创造可观的利润。在东阳以及周边的义乌等地,“本色集团”的商业模式甚至仍然悄悄地被一些商家效仿。
“不被抓,就能还!”2009年4月,吴英一审时,也曾斩钉截铁地为自己“无罪”庭辩。
直到吴英一审被判死刑后,民间对吴英是否罪该至死议论纷纷,义乌市一位司法部门的知情人士对说,即使在金华市中院内部,亦有不同声音。
政府人员参与借贷
在民间的融资背景中,经常会出现官员的影子。
东阳市公安局出具的“东公诉字[2007]第343号”《起诉意见书》,详细罗列了吴英、林卫平、杨卫陵、杨志昂等8人的每一笔资金借贷情况,其中,涉案的义乌市公务员至少25人。
2006年3月30日,吴英以到广州投资白马服装城商铺缺少资金为由,从林卫平处借到了首批500万元,至2007年1月5日最后一笔200万元入账时,短短9个月时间,吴英从林卫平处借到了4.7亿元。至案发时,吴英归还林卫平本金0.9707亿元,支付利息累计0.5001亿元,尚欠3.7584亿元。
林卫平,原义乌市文化局文化稽查队中队长,在义乌官场有广泛的人脉基础。而《起诉意见书》认定,仅林卫平一人涉及的债权人,就包括义乌市10多名国家公务人员。除了林卫平,在法院认定借钱给吴英的其他人背后,还隐含着无数下线。
2007年,新华社浙江分社刊发文章:经公安机关证实,这些涉案债权人中没有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只有极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文章还特别指出,义乌、东阳两地市场经济活跃,百姓较为富裕,一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投资行为也比较常见。
2010年7月,吴英通过其代理律师,将20多页、数万字内容的“上诉材料”、“控告信”、“检举材料”带出看守所,提交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这是吴英被判死刑以来,第三次向省高院提交上诉材料。上诉材料中,吴英记录了她所经手的每一笔借款及还款的数额、用途,还详细记录了其行贿多名官员的情况。
吴英的父亲吴永正也称,一审判决后,吴英已在金华市看守所检举了当地约10名官员和银行负责人的受贿行为。其中,以本色集团所在地东阳市的官员为主,但也涉及金华市官员。(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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