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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换皮”成风,能算创新?(2)

来源:李俊慧 作者:李俊慧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05-25 11:25 
核心提示:值得强调的是,在同题材、同类型的游戏之下,则要注意通过游戏名称区分不同游戏之间是否存在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类似的问题还包括,基于同一故事背景,比如三国、西游等,创作的不同游戏并不一定构成侵权,因为

值得强调的是,在同题材、同类型的游戏之下,则要注意通过游戏名称区分不同游戏之间是否存在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类似的问题还包括,基于同一故事背景,比如三国、西游等,创作的不同游戏并不一定构成侵权,因为虽然游戏背景相同,但是游戏情节可以完全不同。

简单说,虽然题材、类型相同的游戏不宜一概认定为侵权,但是也并不是说题材、类型相同的游戏一定不会构成侵权。

网易围剿前员工的纠纷是否属于“换皮游戏”?

事实上,不同游戏之间游戏策略类似,比如组战队,那么,这种游戏创意之间的借鉴就属于合理借鉴。

网易诉多益网络“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有几个因素值得注意。其一,多益网络实际控制人徐波系网易前员工;其二,徐波是网易《梦幻西游》最初唯一策划的身份,参与制作了游戏的核心内容;其三,《神武》与《梦幻西游》不仅属于同题材、同类型游戏作品,而且游戏元素重合率极高。

网易诉称,多益网络研发和运营的神武端游及神武手游选取了与其拥有的《梦幻西游》游戏相同的背景、整体性采用了《梦幻西游》的所有游戏元素,从而侵犯其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简单说,游戏背景相同并不是法院认定多益网络构成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关键所在,多益网络整体性采用了《梦幻西游》的所有游戏元素是认定构成侵权的核心所在。

而类似多益网络整体性采用了《梦幻西游》所有游戏元素,虽然游戏名称彼此不同,但是,给游戏玩家的感觉可能非常类似。那么,虽然多益网络的游戏名称与《梦幻西游》不同,就具有明显的“换皮”倾向。

作者简介:李俊慧,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邮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号:lijunhui0602,微信公号:lijunhui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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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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