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分不到股份?问题根源是创业者人才观缺失(2)
如果认为某人能力不够,如果认为某人能力大概率在半年、一年后无法跟上公司发展,就不应该给予其联合创始人的title,或者用联合创始人的潜在待遇去吸引对方,否则最后一定会面临过河拆桥的问题,双方都很伤。联合创始人一定是可以长期共事下去的人,宁可冒着错失优秀人才的风险也不能去赌,创业公司特别需要人才、招人特别难,但也更应该坚持最初的原则和底线,避免后患。
那位CEO的第一个错误在于,其挑选韩冬辉为CTO,在其创业多年之后才认为其“能力一般”,在2014年底分红之后“工作态度上也开始出现转变”,这距离创业已有4年之久,由此可见那位CEO对其前任CTO的能力缺乏一个准确的判断,最终导致双方在股权上的预期出现偏差。
2、明确了就不能拖泥带水。
如果明确了某人为联合创始人,具体股权比例、分配方式、退出机制,就要清晰化,切忌拖延。因为随着时间推移,公司可能会走上正轨,“蛋糕变大”之后难免会激发人的私心,而每个成员都可能会高估自己对项目的贡献,最终很可能会因“分赃不均”而谈不下来,而正如大多数被拖延的问题一样,越到后面越难解决,且成本越高。
尽早明确之后,不论是口头协议还是法律协议,都必须白纸黑之写下来,形成书面契约,双方签字。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与人性弱点抗争。当然,如果你特别信任对方,愿意赌一把不明确也没所谓,雷军曾透露,黎万强到小米时拿多少工资、分多少股份都不知道,但他们是十年同事,还有,对于黎万强来说,对面是早已实现财富自由、多次连环创业成功、缔造了大量明星公司的雷军。
那位CEO犯的第二个错误在于拖延。
陈羽翔向雷帝触网回应称,“公司期权池一直存在,但存在一个分配的机制。只是早期员工、核心员工之间如何进行分配的机制还没有定下来。延后决策,期权池先由CEO代持。”其还透露,在该文发布前,韩冬辉与其进行了一天的洽谈,并要求当天落实股权分配比例。但过程中由于股权分配涉及多人利益,在一天内无法敲定。于是他愤然离席。陈直言,在韩冬辉谈判的第二天,内部关于股权分配的讨论还在继续。
从这一段不难发现,那位CEO犯了“拖延”的错误,还明确“延后决策”,对于联合创始人来说,这是一个拖延了七年的决定。这位CTO的妻子不发布对应文章,会很快有结果吗?正如前文所言:股权问题拖延解决,只会更难解决,甚至无法解决。
3、如果中途有人下船了?
联合创始人中间退出怎么办?事实上,中间是哪里都很难界定,上市之前可能少一点,但上市之后,BAT都有过联合创始人离职,但不同退出设计最终效果也大相径庭。对于这个问题,阿凡题都未来得及考虑,创始团队坚信这种情况不会发生。(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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