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新媒体 >

广电“阵痛期”:向新媒体转型的最佳时机

来源:通信世界周刊 作者:陈琛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18 11:54 
核心提示:不论是广电系统内部体制机制改革,还是面向三网融合运营所做的系列改造与整合,目前,广电系统旧时格局已被打破,融合背景下权责分明的广电生态布局已现雏形。 在广电一系列变革中,电台电视台等播出机构被视为最为受益的一方,由于掌控内容集成播控平台并占

不论是广电系统内部体制机制改革,还是面向三网融合运营所做的系列改造与整合,目前,广电系统旧时格局已被打破,融合背景下权责分明的广电生态布局已现雏形。

在广电一系列变革中,电台电视台等播出机构被视为最为受益的一方,由于掌控内容集成播控平台并占据新闻时政类节目的战略制高点,其在未来三网融合实践中,将处于市场竞争与商业合作的优势地位;而音像、影视剧等内容提供商也将凭借制播分离,获得规模创新的市场环境与机遇,前景也较为看好;而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由于自身尚未形成规模,又面临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商的内外夹击,生存状态堪忧。

事实上,总体看来,广电系统从体制机制、业务创新、运营支撑、人才储备等各方面都不及其三网融合竞合方——电信与互联网。业内专家建议,为变革成为适应三网融合需要的运营主体,广电需要对战略覆盖、战略侧重、市场博弈重点、用户培育、服务提升、人才培养等多方面进行调整与改进。

“阵痛期”5~10年

目前,随着广电系统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诸多短时间内难以解除与跨越的桎梏摆在广电从业主体面前。

业内专家表示,广电一系列改革“阵痛期”表现只是一个开始,广电或将经历长达5~10年的改革“阵痛期”,其中,最初5年为网络整合期,在3年内基本实现市级省网整合后,广电将在随后的两年内整合县乡镇级广电网络;而待省网整合基本实现后,后5年广电将更加专注于新业务的试点与创新,在这一时期内,融合创新业务有望规模出现。

面对“阵痛期”诸多桎梏,广电惟有继续诉诸全方位变革,方可尽早实现突破。对此,多位业内专家给出了自战略至执行层面的细分建议。

转型“新媒体”

首先是战略层面,从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在CCBN2011主题报告会上的定调可以看出,今年广电将以推进三网融合作为统领性战略,广电系统各项体制机制改革、改造与整合都将服务于三网融合这一行业前景。

对此,业内专家建议,广电系统应对三网融合战略定调进行进一步拓宽,并在具体战略侧重点上突出强调自身核心优势,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兴媒体。

“目前,广电系统的战略覆盖仅考虑到了系统内布局以及与电信、互联网的融合,但可以预见,未来,广电系统业务还将与文化创意产业产生交互,因此,建议广电总局在整体布局时应考虑到与相关文化管理机构的合作与融合前景,并以此进行业务层面的创新。”融合网主编吴纯勇表示。

此外,对于与电信业在市场层面的竞争策略,业内专家陈志刚表示,从广电目前各方面情况看,与电信运营商进行“硬碰硬”的正面竞争是较为不明智的,“建议广电运营商转而向新兴媒体进行转型,新媒体是未来的行业趋势,目前互联网厂商有向新媒体进行转型的显著势头,如果兼具政策及先天行业优势的广电运营商不能抓住该机遇、抢占竞争优势地位,未来其有可能会在三网融合竞争中全局皆输”。

加强用户消费心理研究

除战略覆盖面、侧重点外,为适应三网融合竞争与运营,广电还需对博弈指导原则、市场培育、服务提升、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调整与改进。

目前,广电与电信业关于各自核心资源的共享与博弈迟迟未果,直接影响了三网融合业务创新与试点实践推进。对此,受访业内专家呼吁广电、电信应变“红海思维”为“蓝海思维”,以研究用户消费心理为核心,以融合业务创新为突破口,推动三网融合在业务层面的优先融合。

“事实上,集成播控平台是把双刃剑,它给广电带来权力的同时更给其带来了责任,我认为这不是关键环节所在,对广电而言,其广泛的用户覆盖率与有线电视入户率才是最核心的资源,建议广电加强用户消费心理研究,对有线电视用户进行细分,首先创新出几个相对‘杀手级’应用满足用户的育儿、教育等需求,亦或解决空巢、剩男/女、致富等日益凸显的社会问题,”吴纯勇表示,“建议广电在进行相应的商业模式尝试时,可给出较为优惠的价格以便于应用的迅速铺开。”(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