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汛与星光影视园合作 共建新媒体云计算中心
5月11日,国内CDN服务商蓝汛与位于北京大兴的星光影视园共同宣布,双方已达成战略合作,共同建设新媒体云计算中心。
据介绍,该新媒体云计算中心占地面积将达到40000平米,可容纳6000个机柜,在机房物理环境的可用性和可靠性方面,将达到T4国际标准。
5月10日,蓝汛通信(Nasdaq:CCIH)发布了截至3月31日的2011财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财报。报告显示,蓝汛通信第一季度净营收为人民币1.364亿元(约合2080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9.6%;净利润为人民币320万元(约合48.9万美元),去年同期净亏损为人民币3490万元。周二其股价上涨5.23%报15.89美元。
关于星光影视园
星光影视园是国家级电视节目制作基地。从2006年11月至今,星光影视园已运营了近四年的时间,来自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河北卫视、广西卫视、旅游卫视、辽宁卫视等中央及地方主要电视台都陆续进入园区制作节目,与全国近100家影视制作、灯光舞美、影视设备等公司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大型节目录制量超过2000场/年,每年为全国90多个剧组提供广播级的演播服务。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