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新媒体 >

孙志军在湘考察文化单位 鼓励红网树新媒体改革标杆

来源:红网 作者:封美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10 10:58 
核心提示:9日上午,引领在长调研的中宣部副部长、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志军走过这道跨媒体走道时,红网董事长、总经理、总编辑舒斌这样打趣。 同样创办了十年的这一报一网,在融合的路上仍在打磨和摸索,孙志军对此寄予厚望,鼓励两家媒体为推

湖南长沙韶山南路258号,是《潇湘晨报》和红网办公所在,通过三楼的空中走道,可以在两栋大楼之间自由穿行。

“这里的报网互动,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9日上午,引领在长调研的中宣部副部长、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志军走过这道跨媒体走道时,红网董事长、总经理、总编辑舒斌这样打趣。

同样创办了十年的这一报一网,在融合的路上仍在打磨和摸索,孙志军对此寄予厚望,鼓励两家媒体为推动文化体制改革积累经验,树立标杆。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路建平陪同考察。

鼓励红网:把两个效益和两种属性统一起来

今天一大早,孙志军一行来到红网办公楼,依次参观红网二号演播厅和新闻中心,了解红网运营和管理情况。

舒斌介绍,创办于2001年的红网,从一家省级地方新闻网站逐渐形成了全国影响力,已连续8年保持营利,互联网实验室和国家统计局此前联合发布的《2010年中国新闻网站市场份额统计报告》显示,红网已连续两年进入前十。

在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董事长龚曙光看来,红网也是“党网里边第一个以改革精神创办的新闻网站”,创办之初就敢于“吃螃蟹”,跟国企华菱钢铁集团合作,融合国有资本办网,之后再联合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下属的《潇湘晨报》,拉开报网互动的序幕。

去年下半年,跟中南传媒绑定上市的红网,“实际上成了国内第一家深入资本市场的新闻网站”。

对于主抓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孙志军来讲,这也是他最关心的课题,“红网给人的第一感觉,是它的社会效益、政治影响等在省级网站走在前列。”他希望红网在注重社会责任的同时,也要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意识形态属性和市场本身需求的属性有机统一起来。

祝寿《潇湘晨报》:树立了很好的报纸形象

湖南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潇湘晨报》,今天正巧是创刊十周年纪念日,为此以“奔跑十年”为主题,出了多达一百个版的特刊。

孙志军和路建平翻看着这厚厚的一叠报纸,也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它的影响力。

“奔跑十年”中有《潇湘晨报》对这十年间报道过的100个人物的回访,包括黄永玉、袁隆平,也包括很多平凡但见证了时代的个体。在路建平看来,这就是最值得留念的东西,“不仅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也体现在这上头,应该祝贺,你们用十年时间创造了经验。”

他由此鼓励红网和《潇湘晨报》,要总结经验,继续改革创新,“因为文化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从创新中才能找到新的增长点和亮点。”

孙志军亦对《潇湘晨报》影响由弱到强、经济效益由少到多的成长给予肯定和祝贺,认为“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报纸形象。”

他希望《潇湘晨报》始终牢记媒体的社会责任,同时注重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语言,来影响更多人。他鼓励红网,“一定要在网络媒体建设当中,真正成为标杆,推动新兴媒体提升社会影响,不仅在长沙在湖南,在整个网络建设当中,都要带个好头。”

、孙志军还考察了湖南省广播电视台、快乐购、中南传媒、天舟文化和长沙市歌厅、演艺等文化单位。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