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管理机构 >

泰安文广新局(市文物局)公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6)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李霄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12-27 12:00 
核心提示:拟订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审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审核和申报重点文物的保护、维修项目,指导、监督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审批、申报涉及文物

拟订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审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审核和申报重点文物的保护、维修项目,指导、监督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审批、申报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基建项目;负责全市文物的抢救发掘,审核、管理全市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指导全市博物馆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组织协调馆际间的协作交流;指导文物保护科学研究与技术工作;检查、指导全市文物安全工作;按规定编制全市文物事业经费预算;承担市文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市直文广新系统各单位党群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建设和市直文广新系统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机关行政编制33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文物事业管理局局长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文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

五、上下级业务部门事权划分

按照属地管理和级别管理原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负责印刷经营许可证核发(出版物除外);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审核;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审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市级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核;国有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核;利用不可移动文物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活动的审核;应由市级部门立项审批或涉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立项、选址审批;文物商店设立许可及销售文物售前审核;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的审批;对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审核;对经营的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审核。其他事项按照有关规定,由县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部门组织实施或逐级报请省级批准。

六、部门职责分工

关于行政复议工作。市法制办负责统一受理、审理市级行政复议案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依法提交作出原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及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七、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