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管理机构 >

泰安文广新局(市文物局)公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李霄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12-27 12:00 
核心提示: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泰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14〕29号)和《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泰发〔2014〕15号),设立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泰安市文

2017年12月27日上午,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政务公开>政府文件>泰政办发文件>2017年泰政办发”栏目正式对外发布一则标题为《泰政办发(2017)32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据融合网|DWRH.net获悉,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泰安市文物局牌子),作为山东省泰安市政府组成部门,机关行政编制33名。

以下为该通知全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泰安市文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

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泰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14〕29号)和《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泰发〔2014〕15号),设立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泰安市文物局牌子),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下放的职

1、已由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将“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和“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两项,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

3、将演出、娱乐行业的行政许可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二)增加的职责

1、增加“外商投资电影院经营许可”、“有线电视安装设计审批”和“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三项行政审批事项。

2、增加“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宗教内容除外)准印证核发”行政审批事项。(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