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管理机构 >

泰安文广新局(市文物局)公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5)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李霄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12-27 12:00 
核心提示:参与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协调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工作;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

参与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协调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工作;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指导文化产业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八)广播影视科(宣传管理科)

拟订全市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发展规划,推进“三网融合”;负责广播影视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电影创作、摄制、放映工作的协调和监管;负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境内外卫星电视接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等单位的监管工作;负责广播影视安全播出的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组织实施、监管全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指导、协调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广播影视行业统计工作。

拟订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泰安市广播电视台的重大宣传工作;监管全市广播电视的宣传和播出工作;指导、监管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的制作和播出,以及电影、广播剧、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创作生产;指导、协调全市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文物对外宣传活动;监督、检查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系统宣传纪律的执行情况。

(九)印刷发行科

负责全市印刷包装业和图书发行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纠正市内相关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印刷包装企业和图书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设立包装装潢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审批,变更主要登记事项、终止印刷经营活动备案;负责出版物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的事先备案;负责出版物印刷企业和图书批发单位的审核申报;推进印刷业转型升级及新兴印刷业发展;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十)报刊科(版权科)

负责全市出版单位、记者站的设立、变更等行政事项的受理和上报工作;负责报纸(报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动、市内报刊出版单位和记者站的监管工作;组织对报纸、期刊内容的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承担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市内重大新闻违法违规活动。负责数字出版(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内容和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市一次性内部资料(宗教内容除外)准印证核发的行政审批工作。参与拟定全市著作权保护管理使用和版权产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我市国家享有著作权作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对全市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初审工作;承担涉外及涉港澳台著作权有关事务;组织查处著作权领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十一)泰安市文物事业管理局(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