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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文广局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4)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李霄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12-18 17:33 
核心提示:2.民办演艺机构面向社会提供的免费或低票价演出。 3.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面向社会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上网服务。 4.其他民办文化机构面向社会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 (六)文化政策研究与咨询服务 1.公共文化规划

2.民办演艺机构面向社会提供的免费或低票价演出。 

3.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面向社会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上网服务。 

4.其他民办文化机构面向社会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 

(六)文化政策研究与咨询服务 

1.公共文化规划、政策研究及宣传服务。 

2.公共文化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 

3.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研究项目。 

4.其他文化政策研究与咨询服务。 

(七)通用性广播电视对农节目制作与宣传。 

(八)政府资助的传统戏曲电影制作。 

第四章 实施程序 

第六条 市文广出版局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程序如下: 

(一)确定项目。市文广出版局相关责任处室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部门预算安排、年度工作实际等,提出购买需求,报局办公室汇总编制年度购买服务计划。 

购买需求信息内容应当包括: 

1.采购项目名称、内容及范围; 

2.采购项目的经费预算; 

3.承接主体的资格要求; 

4.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资质证明、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报价、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等; 

5.受理的起始和截止时间、受理地址或网站、联系人及方式等; 

6.其它需发布的信息。 (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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