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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不会集中、大规模统一采集身份证指纹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谢东樱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0-29 17:37 
核心提示:上午10时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就最新通过的居民身份证等草案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回答新通过法律和决定的有关问题。中国网全程直播,敬请关注!

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黄双全: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身份证当中登记指纹信息,不采取集中、大规模的统一采集方式。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这里跟各位报告一下,所谓的申请领取指的是公民首次申请领取身份证,按照法律规定,公民满16周岁的应当领取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自愿来领取。换领主要是包括有效期满需要换证的。还有就是证件本身损坏的不能辨认的以及姓名变更。补领指的是身份证丢失的需要补领。这次登记指纹信息主要是通过申领、换领、补领逐步实现。刚才讲到,这个是不是两种证件,有的有指纹,有的没有指纹,按照新修改的法律规定,不管是登记指纹信息的证件也好,还是没有登记指纹信息的证件也好,两种证件都继续有效。当然,公民为了确保自身的利益,防止被不法人员仿冒身份证提供可乘之机,如果需要主动到公安机关来换领新证登记指纹信息的,我们公安部门将会主动提供服务,及时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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