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企业出纳25次挪用千万公款炒股被公诉
江西南昌的刘某在担任某全民所有制企业出纳期间,先后挪用单位的1000余万元存款转入个人帐户用于炒股,至今还有600余万不能归还。近日,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2001年刘某通过应聘进入江西省水利厅下属的某全民所有制企业工作担任出纳,拥有稳定的工作和令人羡慕的婚姻生活。起初,刘某尽职尽责任,获得了单位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领导也对刘某高度信任将公司代理工程招投标时收取的报名费、资料费存入以刘某名义开设的多个个人帐户上。
从2008年起,刘某迷恋上了炒股,但每月千元的工资满足不了刘某的欲望。此时,刘某想起了在自己保管下的单位财产。2008年10月的一天刘某将单位在自己保管下的财产转入自己的个人帐户用于炒股,开始刘某还小心翼翼,想着只是挪用一下炒股赚了钱后尽快归还,可股市令刘某失去了理智,更令刘某疯狂。
从2008年10月起至2010年10月刘某先后25次将单位的1000余万元存款转入个人帐户用于炒股,至今还有600余万不能归还。
2011年5月4日,由于挪用巨额公款不能归还,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刘某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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