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一科员"捞钱"12万 数罪并罚判刑1年半
农业部文印室主任科员徐某,利用印务便利先是接受6万余元“好处费”,后又私抬报价将6万余元尽收囊中。
记者今天获悉,日前法院认定徐某犯贪污罪及受贿罪,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收受两家印刷公司好处费
2005年9月到2010年9月间,徐某作为农业部文印室的主任科员,分别被派到北京东方文德电脑图文创作服务部及一家印刷厂,负责两家单位“承包”的与农业部相关的印刷业务。
期间,徐某利用自己的职权,收取了东方文德创作服务部负责人庞某给予的1万余元好处费,以及印刷厂负责人李某给予的好处费5万余元。
私自外包印刷活借机抬价挣差额
2009年12月,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要印刷《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教材》,委托徐某所在的文印室办理相关事宜。
此时,徐某想到这次的印刷量不小,可以借机从中捞一笔。
徐某瞒着单位将该笔业务“外包”给了北京朝阳印刷厂有限责任公司,并成功说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不将印刷款经由农业部文印室结算,而是直接交给印刷厂。
随后,徐某暗中将印刷厂的报价从18万余元抬到了24万余元。
由于徐某早先就和双方说好钱不经文印室的账,但他可以帮忙经手,于是在拿到结算款后,徐某将自己“辛苦运作”出来的6万余元塞进了腰包。
被告人犯有数罪不适用缓刑
法院认为,徐某的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罪及受贿罪,均应予惩处。徐某虽有法定的从轻量刑情节,但因同时犯有数罪,故不对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认定徐某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认定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执行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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