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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人民检察史

来源:正义网 作者:徐日丹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0-08 22:01 
核心提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人民检察史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学习人民检察史,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职业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努力开创人民检察事业新局面。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人民检察史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学习人民检察史,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职业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努力开创人民检察事业新局面。  

《通知》指出,人民检察制度80年的发展历程,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与共和国同呼吸、共命运、相伴成长的伟大征程。认真梳理、全面总结和深入提炼人民检察80年的生动实践,对于我们正确认识检察工作基本规律、检察职权配置规律、检察管理规律,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内涵,认识检察制度的本质、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以“学习人民检察史,当好人民检察官”为主题,以“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执法为民、始终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始终重视检察队伍建设”为根本目标,以广泛开展“缅怀检察先辈,激励检察后人,传承检察文化,弘扬检察精神”活动为载体,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关于检察制度、检察工作、检察机关的历次指示精神,学习周永康同志在纪念人民检察制度创立8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曹建明检察长等高检院领导关于学习、研究检察史的系列讲话精神;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举办形式多样的人民检察史的学习报告、辅导讲座、现场观摩;要组织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加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检察史知识竞赛。 

《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学习人民检察史作为当前检察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宣传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推广到位,统筹兼顾,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把学习人民检察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要探索建立学习、研究人民检察史的长效机制,把人民检察史纳入各类检察教育培训必修课程,推动人民检察史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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