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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新国标出台 草莽快递野蛮分拣或被约束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田爱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8-17 10:21 
核心提示:国家邮政局针对快件丢失、野蛮分拣等恶疾制定的国家标准《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日前正式出台。“新国标”对快递业务全程作业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质量控制点做出基本要求。收件、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中有争议部分都进行了具体规定。

上月初步审议通过后,国家邮政局针对快件丢失、野蛮分拣等恶疾制定的国家标准《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日前正式出台。南都记者了解到,“新国标”对快递业务全程作业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质量控制点做出基本要求。收件、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中有争议部分都进行了具体规定。

快递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表示,在我国的8000多家快递企业中,目前有八成还达不到指导规范的要求。

据《规范》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快件收寄验视制度,检查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快递企业在接单后,宜在两小时内取件;取件后,宜在3小时内将快件送交快递营业场所。《规范》要求,投递前,收派员应当电话联系收件人,确认客户地址并且预约投递时间。

去年年底,申通快递“暴力分拣”视频最先在网上传播开来,随后圆通和中通也被爆出“暴力分拣”的视频。快递在迅猛发展的同时,快件丢失、快件延误、暴力分拣、索赔纠纷等顽疾也同时曝光。

南都记者获悉,此次出台的《规范》针对分拣环节有具体要求,例如全程作业要在视频监控之下进行,同时对量化指标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5千克以下的快件,要求放入分拣用托盘,确保小件不落地,并应当建立总包进行中转;5千克以上的快件,码放到指定的位置,码放遵循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易碎件单独摆放的原则。快件分拣脱手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易碎件不应超过10厘米。

在投递过程中,快递企业应当对快件提供至少两次免费投递。每日15时以前到达投递网点的快件,宜在当日完成首次投递;每日15时以后到达投递网点的快件,宜在次日12时以前完成首次投递。而收派员每次投递快件不宜超过10件。

而对近年来争议最多的验收环节,《规定》显示,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

不过,截至目前,《规范》并没有强制性要求,以及处罚措施。分析人士认为,国家邮政局可能会逐步通过相关规章制度来约束、督促快递企业向着指导规范的方向努力。不过也有快递人士担心,门槛提高后,可能进一步加剧企业运作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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