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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实习生权益维护亟待解决 无明确法律规定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沈洁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20 17:15 
核心提示: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对在校实习生实习期间的权益维护我国法律尚没有明确的规定,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还是学习关系,实习生是否适用《劳动法》,实习期间出现意外,由谁来赔偿等,都让用人单位与实习生产生了困扰。

对于在象牙塔里学习研修的学生们来说,实习是走出校园初步了解社会的一个重要过程,在绝大多数高校里,对实习成绩的考核也有相应的硬性规定。因此每年暑期,在医院、机关单位、公司企业、新闻机构等都会闪现着实习生的身影。

但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对在校实习生实习期间的权益维护我国法律尚没有明确的规定,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还是学习关系,实习生是否适用《劳动法》,实习期间出现意外,由谁来赔偿等,都让用人单位与实习生产生了困扰。

是去学习还是去劳动 ?

在目前就业形势逐渐严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越来越重视毕业生有无相关从业经验,因此实习对于众多高校毕业生变得重要起来。可寻找学生寻找实习单位的过程几乎比求职还困难。

“极少有单位主动到学校要实习生,他们认为这是学校的事情,用人单位很少愿意承担培训实习生的义务。”北京交通大学就业中心一位老师对记者说,目前该校实习工作由学生自荐和学校推荐进行。

现实中,一些高校的老师为了打开学生的实习渠道,充分发挥各种资源为在校生寻找合适的实习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学生认为能找到实习单位就很不容易,从来没想过多余的问题。

可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因工作受伤或发生其他事故,责任划分就容易成为盲点。

在生产实践中,实习生权益处处受到侵害。一些用人单位因在岗人员有特殊情况,短期需要人手,临时招募实习生“免费顶岗”,该人员归岗后立即对实习生进行驱逐……

而更为典型的是实习生出现工伤的案例,在太原市冶金技术学校学机械专业的小王利用临毕业的半年时间,去一家钢铁厂实习。一次,当他在生产线上独自操作时,发生了意外,小王的右手受到了严重损伤。为了协商赔偿事宜,他的家人曾多次奔走于学校和企业之间,但一直无果。学校认为,小王是在生产线上受的伤,所以应由企业负责;而企业认为小王是在校的学生,企业对他并不负有管理责任,所以应由学校负责。

小王的父母咨询律师后被告知,在司法实践中,企业通常不认为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而是以“学习”关系进行推脱责任,对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尚没有明确的规定。

实习单位同样很困惑

实际上,究竟应该如何界定和在校实习生的关系,用人单位同样存在困惑。特别是在医院、传媒行业等实习生“供大于求”的领域。这些单位一般与相关院校有着传统的合作关系,如果把实习生当做正式员工或试用员工看待,为其缴纳保险等,必然会增加用人单位的负担,而如果不接受实习生,也会违背培养人才的义务。

“实习生担心出事没人管,我们也一样。”北京某三甲医院一位行政人员表示:“实习生扎针出了事故,患者找来我们找谁负责?最后还不得是医院承受?”

她告诉记者,该医院就出现过由于实习生的疏忽险些让患者服错药的事故,这让他们连续几年不再招收该医学院的实习生。

而很多新闻单位也明文规定实习生不得做舆论监督报道,不得去外地采访,最关键的原因就在于担心实习生在采访过程中出交通事故或被人打击报复等意外后,无法承担责任。

小王学的是护理专业,利用暑假到北京某三甲医院实习,每天她和正式护士做同样的工作,为病人量血压、扎针、喂药等等,有时候加班。医院要求她生活费、住宿费自付。“这个实习单位是我自己联系的,医院也没和我签订实习协议,如果真出现什么医疗事故,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办。”她告诉记者。

为了免责,很多用人单位开始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特别是要求实习生自行缴纳保险,李小贞是一位新闻学专业的研究生,在校实习是该专业一项传统学习项目,经学校推荐,她进入了一家中央级媒体实习。去报到之前,实习单位让她自己买保险。(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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