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法征意见结束 “被精神病”仍防不胜防(4)
“残疾人保障法中有一条是各单位要按照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据此,精神卫生法应加入‘按比例安排精神病人就业’内容,如不安排的话就缴纳保证金,精神病人也属于残疾人的一种,为什么在权利保障上不能同等对待呢?”唐宏宇说,每个单位应按照总人数的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这需要精神卫生法的配套细则进行明确要求。
>>观点
一般精神障碍患者只要经过治疗,且坚持服药一段时间,即可回归到正常的工作、学习中,即使是处于康复期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中,除了1/3很难治愈外,另2/3也可以回归到社会中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但实际只有1/5能回到社会的工作岗位中。回归社会将大大降低其病情的反复发作性,但需要社会广泛的尊重、接纳和理解,法律中应有明确的引导性和可行性规定。——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副院长唐宏宇
吃完饭后,护士给精神病患者发药。为了避免有人不吃,患者要当着护士的面把药吃掉。(资料图片)图/CFP
“精神病人养活了精神病医院,弱势群体养活了弱势医院”。
面对调研精神卫生工作的全国政协专题考察组,湖南省邵阳市精神病医院院长吕春江心中五味杂陈。
在精神卫生防治中,精神病医院位于最前沿,也是矛盾最集中之地。邵阳市精神病医院,始建于1959年,作为湘西南地区最大的精神病医院,精神卫生防治的各类问题在此均有体现:经费不足、病人欠费、曾伤害他人的病人无法出院、地方政府送来“精神病人”、医护人员人身受到攻击等。
邵阳市精神病医院且战且进。然破解有限,无奈颇多。《精神卫生法》将出,求解是否有望?
入院难出
已在精神病医院呆了6年的袁小军威胁医护人员:“要么送我出去,要么我就死在这里。”
7月7日,邵阳市精神病医院封闭病房内,袁小军(化名)再次要求出院。
他手指头顶的伤疤,意指要撞墙去死。伤疤是他此前为求出院而两次撞墙后留下的:“要么送我出去,要么我就死在这里”。袁小军在医院已经6年了。医生舒卓说,从病情上讲,袁小军可以出院了。但是,没人愿意接他。
事实上,袁小军入院时,其父母、哥哥已举家外逃,再无联系。
2005年秋,27岁的袁小军突然提刀连砍5人,其中3个是孩子。后果是,3人死亡,2人重伤。而被害者跟他无冤无仇。
多年后,袁小军形容当时的自己“分不清哪是真的,哪是假的”,“就像在做梦”。
精神鉴定结果显示:袁小军患精神分裂症。2005年10月,他被警方送至精神病院治疗,两个多月后,其精神分裂症基本治好。
为了袁小军出院一事,医院作出了很多努力,联系警方,民警说这事得找政府;医院联系当地县、乡政府和村委会,说明袁小军只要坚持服药,病情复发的可能性极小。但是,没有一处愿意接收他。
《精神卫生法》草案规定,“有违反刑法行为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需要政府实施强制医疗的,由公安机关执行”。而此类病人治好后,能否出院?如可出院,什么部门接收?该法未提及。
欠费难结
为了能将欠费病人送回去,医院特批每个科室可免费使用救护车3000公里。
病人的“只进不出”影响着医院的接诊能力。
舒卓说,袁小军住院的费用,由有关部门按最低标准支付。另有一类病人,不出院并欠费,让医院更为难。
病人欠费到一定程度,医院的办法是在其病情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将其“遣送回家”。医院院长吕春江说,每年送回去的病人有50多个。这些病人,少的欠费一两千元,多的欠费5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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