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将在慈善全行业推行慈善信息公开制度
本报讯 民政部昨日公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未来五年,民政部将在慈善全行业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
在这份《纲要》中,肯定“在线捐赠”、“慈善消费”、“义拍”等都是创新的慈善募捐形式和载体,今后五年将着力规范慈善募捐主体和行为,引导公众通过上述创新形式,奉献爱心。
同时,《纲要》称,未来五年,中国将建立和完善以慈善业务年审为主要手段的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公益慈善类组织的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的监管,以确保慈善事业的公开透明之原则。民政部门鼓励慈善组织利用互联网及时披露捐赠信息。
《纲要》还特别强调,中国慈善事业应恪守平等自愿原则,即慈善捐助者自主实施捐赠行为,自行决定捐赠的规模、方式和用途;禁止强捐、索捐、变相摊派等行为;充分尊重受赠人的尊严和隐私。
民政部昨天一并公布了意见及建议提交渠道:可在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首页的“留言咨询”、“民政论坛”栏目中提出,或发送邮件至wp@mca.gov.cn。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7月13日24时。
民政部介绍,2010年,我国社会捐赠总额达到700多亿元。截至2010年底,登记注册的各类社会组织已有44万个,其中基金会2168个,许多社会组织将公益慈善作为其服务宗旨。公益慈善组织已成为吸纳就业、服务社会的重要平台。
■ 焦点
●促进慈善公开
捐赠使用将被追踪公示
未来五年,民政部将在慈善全行业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慈善行业信息统计制度,完善慈善公益信息统计平台,及时发布慈善数据,定期发布慈善事业报告。
《纲要》还提出,从完善公益慈善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政策入手,逐步推动慈善组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推行决策、执行和监督分离的运行机制,实行阳光运作;完善公益慈善组织的第三方评估制度,促进公益慈善组织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
●完善慈善监督
慈善组织应聘社会监督员
《纲要》鼓励公益慈善类组织,积极设立慈善公开日(周),利用互联网动态披露捐赠信息,邀请捐赠人参与项目活动,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提高自己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对于重大慈善项目,《纲要》要求民政部门应设立项目巡视员,以提高监督的及时性与效率,更好落实捐赠人、受益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拓展慈善资源
鼓励冠名基金和定向捐助
《纲要》介绍,未来五年,政府将加大对慈善事业的投入,采取项目资助、合同委托、社会招标等方式,多领域购买社会组织的公益慈善类服务。同时,将规范慈善募捐主体和行为,创新慈善募捐形式和载体,引导公众通过在线捐赠、慈善消费、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等捐赠渠道奉献爱心;支持富有公信力的慈善品牌,推进冠名基金、定向捐助等活动,不断扩大慈善资源。
●发扬慈善文化
登公益慈善广告有望减费
未来五年,民政部门将联合教育部门制定慈善教育计划,指导学校在德育课程中传授公益慈善知识,培育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的慈善意识,并纳入学生素质评估。
《纲要》还特别提出,对制作、播出、刊登公益慈善广告、慈善捐赠公告的行为给予鼓励,并依据国家政策减免相关费用。同时,积极推动慈善周、慈善日等多种形式慈善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慈善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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