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旅游 >

桂林11岁女孩遭轮奸裸死校园 两嫌犯被捕

来源:人民网 作者:张克庆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30 19:24 
核心提示:记者从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获悉,桂林11岁女生裸死校园案有了最新进展:“6.23”全州才湾小学学生被害一案现已告破,两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逮捕。


 

2011年6月28日电 记者从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获悉,桂林11岁女生裸死校园案有了最新进展:“6.23”全州才湾小学学生被害一案现已告破,两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逮捕。

2011年6月23日14时许,全州县才湾镇才湾小学六年级11岁女学生粟某在该校附近遇害。案发后,桂林市、全州县两级公安机关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主要领导带领侦察技术力量火速赶赴现场开展侦破工作。警方于6月23日、26日先后将刘某、蒋某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对刘某、蒋某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如实供认了两人共同实施轮奸并杀害粟某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蒋某已被全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公安机关将以最快的速度依法起诉,使犯罪嫌疑人早日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