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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领导扫黄工作纪事:曾一夜间取缔“八大胡同”(2)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杜萌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29 15:57 
核心提示:1950年1月15日,天津市召开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会议明确指出,对妓院进行寓禁于限的政策,最终目标是彻底消灭罪恶的娼妓制度。按照会议的要求,天津市公安局所属分局、派出所分别召集妓院老板、领家开会,指出

1950年1月15日,天津市召开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会议明确指出,对妓院进行“寓禁于限”的政策,最终目标是彻底消灭罪恶的娼妓制度。按照会议的要求,天津市公安局所属分局、派出所分别召集妓院老板、领家开会,指出妓院压榨和虐待妓女是有罪的,新中国决不会允许妓院长期存在,要逐步取缔。希望他们提高觉悟,不再干这害人的勾当。多数妓院的老板、领家表示相信政府,及早转业作其他经营。

1951年6月,天津市各区相继召开控诉大会,觉悟了的妓女们愤怒控诉恶霸妓院老板的罪恶。历史档案中有这样的记载:1950年12月8日至1951年10月间,天津市公安局先后将恶贯满盈的数十名恶霸妓院老板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同时将他们压榨妓女所得财产全部没收。至1952年5月底,天津市妓院和妓女完全绝迹,在天津延续了600多年的娼妓制度被终结。

1949年5月27日,上海宣布解放,政府对妓院老板的经营做了严格限制。

上海解放以后,第一任市长陈毅讲话称:“妓女是生活在旧社会最底层的受苦人,新中国决不允许卖淫现象继续存在,我们不管有多大困难,也要解放妓女。”

1949年6月,上海市公安局责令全市妓院登记,审核后发证。同年7月,上海市公安局制定发布了《管理妓女院暂行规则》。上海市人民政府对收容妓女的教育改造方针是:“政治思想教育和劳动生产相结合,改造和安置工作相结合。”

据上海市档案馆保存的历史档案披露:从1951年11月到1958年,上海市先后教育改造了7513名公开的妓女和街头的暗娼,并使她们全部转变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彻底铲除了旧上海的娼妓制度。

兰州解放后,兰州市人民政府开始清理、取缔妓院。据历史档案记载:1950年6月23日,执行封闭妓院任务的战士和干部奔向兰州市南关、顺城巷等妓院集中区,给每个妓院的每个房间的门窗上贴上封条,封闭、取缔所有妓院。

随后,兰州市又设立了“生产教养院”,一方面对妓院老板、干娘、茶役等进行教育,使其参加生产或改营正当职业;另一方面,对妓女进行教育改造并妥善安置,使其逐渐成为服务于社会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

席卷全国的取缔妓院、改造妓女的浪潮也影响到在中国的外国妓女。

外国妓女所在的妓院主要分布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其中以上海数量最多。中国政府对外国妓女一视同仁,给她们治病,教她们学技术,培养她们自食其力的能力。

至1951年底,全国各地取缔娼妓工作基本结束。各地取缔娼妓的方式大同小异,北京、天津、上海的做法属于较典型的地区。中国取缔娼妓的行动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也引起了世界各国的瞩目。上海妇女教养院从成立之日起,就成了各国来宾了解中国改造妓女的窗口。仅在1956年,该妇女教养院就接待了美、英、法、西德等31个国家的逾百名来访者。

时隔近半个世纪,取缔妓院、改造妓女浪潮被写入了2000年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中国人权发展50年》,其第一章中写有如下文字:

“卖淫嫖娼、贩毒吸毒、聚众赌博等是旧中国遗留下来的社会丑恶现象,也是危害人民身心健康的社会痼疾。新中国成立伊始即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禁止。”
严厉扫黄强化社会管理

经过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风气净化行动,此后数十年间,色情行业鲜有露头。但在1980年前后,随着服务业的发展,一批歌舞厅、娱乐休闲场所色情服务有所抬头。一场新的“扫黄”运动在全国展开。

1984年1月5日,深圳市颁发了《深圳市社会文化管理暂行条例》,提出了对深圳音乐茶座、音乐舞厅、文艺演出等文化娱乐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以及对黄色书画、淫秽物品的处理规定。这被认为是深圳最早一批涉及“扫黄”的官方文件。

1988年11月,深圳市出台《关于清理整顿按摩桑拿浴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一些按摩桑拿浴室,由于管理不善,出现了不少问题,个别甚至沦为低级下流的色情场所……为此,必须认真清理,坚决整顿,严格控制,加强管理。”(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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