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领导扫黄工作纪事:曾一夜间取缔“八大胡同”(2)
1950年1月15日,天津市召开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会议明确指出,对妓院进行“寓禁于限”的政策,最终目标是彻底消灭罪恶的娼妓制度。按照会议的要求,天津市公安局所属分局、派出所分别召集妓院老板、领家开会,指出妓院压榨和虐待妓女是有罪的,新中国决不会允许妓院长期存在,要逐步取缔。希望他们提高觉悟,不再干这害人的勾当。多数妓院的老板、领家表示相信政府,及早转业作其他经营。
1951年6月,天津市各区相继召开控诉大会,觉悟了的妓女们愤怒控诉恶霸妓院老板的罪恶。历史档案中有这样的记载:1950年12月8日至1951年10月间,天津市公安局先后将恶贯满盈的数十名恶霸妓院老板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同时将他们压榨妓女所得财产全部没收。至1952年5月底,天津市妓院和妓女完全绝迹,在天津延续了600多年的娼妓制度被终结。
1949年5月27日,上海宣布解放,政府对妓院老板的经营做了严格限制。
上海解放以后,第一任市长陈毅讲话称:“妓女是生活在旧社会最底层的受苦人,新中国决不允许卖淫现象继续存在,我们不管有多大困难,也要解放妓女。”
1949年6月,上海市公安局责令全市妓院登记,审核后发证。同年7月,上海市公安局制定发布了《管理妓女院暂行规则》。上海市人民政府对收容妓女的教育改造方针是:“政治思想教育和劳动生产相结合,改造和安置工作相结合。”
据上海市档案馆保存的历史档案披露:从1951年11月到1958年,上海市先后教育改造了7513名公开的妓女和街头的暗娼,并使她们全部转变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彻底铲除了旧上海的娼妓制度。
兰州解放后,兰州市人民政府开始清理、取缔妓院。据历史档案记载:1950年6月23日,执行封闭妓院任务的战士和干部奔向兰州市南关、顺城巷等妓院集中区,给每个妓院的每个房间的门窗上贴上封条,封闭、取缔所有妓院。
随后,兰州市又设立了“生产教养院”,一方面对妓院老板、干娘、茶役等进行教育,使其参加生产或改营正当职业;另一方面,对妓女进行教育改造并妥善安置,使其逐渐成为服务于社会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
席卷全国的取缔妓院、改造妓女的浪潮也影响到在中国的外国妓女。
外国妓女所在的妓院主要分布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其中以上海数量最多。中国政府对外国妓女一视同仁,给她们治病,教她们学技术,培养她们自食其力的能力。
至1951年底,全国各地取缔娼妓工作基本结束。各地取缔娼妓的方式大同小异,北京、天津、上海的做法属于较典型的地区。中国取缔娼妓的行动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也引起了世界各国的瞩目。上海妇女教养院从成立之日起,就成了各国来宾了解中国改造妓女的窗口。仅在1956年,该妇女教养院就接待了美、英、法、西德等31个国家的逾百名来访者。
时隔近半个世纪,取缔妓院、改造妓女浪潮被写入了2000年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中国人权发展50年》,其第一章中写有如下文字:
“卖淫嫖娼、贩毒吸毒、聚众赌博等是旧中国遗留下来的社会丑恶现象,也是危害人民身心健康的社会痼疾。新中国成立伊始即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禁止。”
严厉扫黄强化社会管理
经过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风气净化行动,此后数十年间,色情行业鲜有露头。但在1980年前后,随着服务业的发展,一批歌舞厅、娱乐休闲场所色情服务有所抬头。一场新的“扫黄”运动在全国展开。
1984年1月5日,深圳市颁发了《深圳市社会文化管理暂行条例》,提出了对深圳音乐茶座、音乐舞厅、文艺演出等文化娱乐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以及对黄色书画、淫秽物品的处理规定。这被认为是深圳最早一批涉及“扫黄”的官方文件。
1988年11月,深圳市出台《关于清理整顿按摩桑拿浴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一些按摩桑拿浴室,由于管理不善,出现了不少问题,个别甚至沦为低级下流的色情场所……为此,必须认真清理,坚决整顿,严格控制,加强管理。”(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