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提出对省委书记进行经济责任审计(2)
影响:审计省委书记是为财政公开做准备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毛寿龙:此番针对省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财政公开、财务公开做准备。虽然审计作为一种技术,有可能达到一定的监督效果,但甚微。更多的是对“一把手”的行为规范和管理,因此,审计结果的公开、透明和使用无疑更有力。目前来看,要让审计监督达到最大效果,最大的困难是缺乏足够的支持力度。解决的途径一方面需要自上而下的更大支持,同时需要地方领导对自身责任的主动认识和自觉接受审计。
【舆情综述】
6月10日,新华网发布消息《中国拟对省委书记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当日即有网易、腾讯等113家网站转载。6月11日,传统媒体摘编、转发新华网的报道后,又被网络二次转载达259次,舆情范围进一步扩大。多数网民对此项制度表示赞同,认为“制度逐步进步总是好的。希望能运行好。”更有网民呼吁,希望百姓能够参与、监督审计,以保证好的制度能落到实处。
6月12日,《京华时报》、《经济导报》的两篇评论文章在肯定其反腐的积极意义同时,也将关注点指向制度落实方面。《京华时报》的评论《审计省委书记加大权力制约》称,“如何避免审计走过场,让‘审计风暴’成为长效机制,还需要相当细致的制度设计。”
【媒体评论】
传递出积极反腐的信号
6月12日,《京华时报》刊发评论《审计省委书记加大权力制约》分析认为,我们对党的干部监督,除了党内监督、党外监督,还有政协的监督、新闻监督和民众监督,这些监督弹性很大。具体到对地方党委书记、党委部门的监督,很大程度依靠党内监督来完成,监督力度、广度有限,这也是引发群体性腐败案的原因之一。对省委书记经济审计,即是以审计法来制约省委书记的权力,加大了党外监督的力度。因此,省委书记经济审计的作用超出了一般的反腐败意义。它不仅传递出积极反腐的信号,还表明了对党的干部监督的决心。
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6月16日,《时代周报》刊发中央党校学习时报社副编审邓聿文的署名文章指出,审计剑指省委书记们非常必要。它是从更高的层面上对权力的一种制约,表明在法律之下,任何人都概莫能外。在中国的权力体系里,书记实际是一个地方的第一责任人。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政府的主要工作围绕着经济而转,书记实际要对一个省的经济发展负最终责任,因而,对他的经济责任审计就必不可少。对省委书记进行经济审计也是一种重要的监督方式。省委书记的经济责任考核能否通过,由审计署说了算,这是经济发展走向法治必要的一步,有利于从机制、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网民观点】
有意义的举措,早该如此
新浪上海网友“xlxl”:有意义的举措,至少看到了反腐的决心。
新浪网网友“xf6958”:早该认真彻底地审计了,对离任的也要审!
真审计、真处理才管用
新浪四川成都网友“闲话少说”:重要的是由什么部门来执行和监督,要严格执行才行,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网易浙江省温州市网友“huanglo”:审计部门敢吗?级别太低了!
凤凰网网友“国宝AAA”:希望真实审计加民调,不要糊弄百姓。
过程要公正,结果要公开
新浪绍兴网友“真人行道”:这个好。但在审计过程中要公正公平。
凤凰网辽宁省沈阳市网友“zzm300520”:对负责审计的人,应严格挑选,明确责任,制定纪律,检查督促,奖惩严明,避免流于形式。(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