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我国超97%矿难由人为因素导致
5月30日凌晨,贵阳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后,救援人员在研究救援方案。IC
煤矿安全:矿井下的“人祸”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汪孝宗|山东、安徽报道
一天,华北某煤矿领导去一个工区检查安全生产,现场测试抽查井下员工的安全意识。一名工人不动笔,坐在那儿一动不动。
该领导问工人:“你怎么不写啊?”
工人说:“我不认识字。”
领导很纳闷:“不识字你怎么干煤矿?”
工人反问:“认识字我还干煤矿吗?”
这是《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某大型煤矿集团采访时,一位矿领导讲述的一个真实故事。或许,这只揭示出中国煤矿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之一。
面对近期连续发生的多起较大瞒报、迟报煤矿伤亡事故,业界人士虽屡次“痛定思痛”,但对事故多发原因依然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我国煤矿事故频发的根源究竟何在?中国能否有效控制煤矿事故?
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达97%以上
“实际上,在所有导致煤矿事故的直接原因中,由人为因素所导致的占比高达97.67%。这个数据来源于对1980—2000年间1203起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案例的分析。”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红在采访时,直言不讳地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陈红说:“这一研究结论在2001—2010年间发生的大量煤矿事故案例分析中也得到了明确的印证。工人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以及煤矿企业组织施行不安全行为,目前仍然是导致我国煤矿事故的主要原因。”
在兖矿集团,一位从井下采煤工做起,在矿井工作了近30年的资深矿长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我所接触到的事故,绝大多数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同样,在井下做了10余年采煤工的兖矿职工尹召元也告诉记者,“大事故有可能是不可预测的,因为我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可能不到位,但零星事故基本上都是人为因素。”
据介绍,这些人为违章行为,比如瓦斯超限不及时处理、超能力开采等,在我国煤矿生产中均具有一般性、普遍性、多发性特征。同时,这种不安全行为分布极为分散,遍布生产指挥、一线作业等各环节以及采煤、掘进等各工种。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看,都想控制安全事故、零星事故,我们企业定的所有安全指标是零。一旦出了事故以后,分管矿长免职、科长和区长撤职,行政、经济上都从严惩处,所以大家都在想办法加强安全管理。”做了10年负责安全的副矿长的皖北某煤矿的王飞向记者负责诉苦道。
事故死亡人数约占全世界的70%
“最新统计显示,尽管我国年度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事故死亡人数却占全世界煤矿死亡总人数的70%左右。”陈红透露。
通过对近年煤矿事故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可以发现煤矿事故的总死亡人数在逐年下降,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也得到较为有效的控制,但零星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依然居高不下。
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各类生产事故死亡79552人,同比减少3648人,下降4.4%。而照此计算,平均每天事故死亡218人,伤亡数字依然庞大。
根据陈红对多个国有大型煤矿企业的调查显示,导致人员伤亡事故的不安全行为多是属于无痕(不会留下痕迹,事后不可能发现)、过程性(持续时间较短,不易发现)的违章行为。(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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