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互联网贩毒 称还清父亲债款已无牵挂(3)
李言在林清和姚新第三次制毒时参与其中。起了贪念的他从林清他们制造的毒品中偷了一包大约1公斤左右的氯胺酮藏在自己屋子的柜子里,后被警方搜出。
贩毒量巨大,客户遍南粤
2009年5月份的一个夜晚,路真遇见林清、姚新、林凡、阿胖、王桔等人。当时林清将他叫到一旁,神秘兮兮地说,“我跟你说件事情,但你一定要保密!”路真猜测他说的事情一定与毒品有关。林清接着说,“我现在做K粉,你帮我送货,每一公斤我给你500块钱,怎么样?!”正失业的路真心想跟着林清干能挣点钱也不错,立即点头答应,“林老板,跟着您干我放心,您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我做就是了!”林清微笑着点头,认为这个小伙子还是靠得住的。
路真主要是帮林清出一些散货(毒品),一般是林清自己没空时,才叫路真帮他送货,一般很大量的交易,他是不会叫路真帮他送货的。
2009年1月,广东江门人阿科打电话给林清,“我要3公斤货(K粉)”,林清道,“好,每公斤9000元,一共2.7万元”。阿科回答,“成交!我让我的马仔阿栋在顺德容桂桂州医院附近与你见面。”阿栋遂按照阿科的指示,在桂州医院附近当场交给林清2.7万元,林清交给阿栋3公斤K粉,这批K粉是用透明密封袋包装的,每袋1公斤,一共3袋,都装在一个黑色鞋盒里面。2009年4月初,阿科又打电话联系林清,这次他想购买2公斤K粉,还是按每公斤9000元的价格,一共1.8万元。由阿栋在老地方和林清进行交易。
2009年6月1日、9日、15日,阿科分别向林清要货8公斤、8公斤、11公斤,按老价格计算,一共24万余元。由于交易金额巨大,双方合计由阿科在邮政储蓄银行以转账的方式,将24万余元汇入林清的邮政储蓄账户,然后由阿栋在老地方和林清或路真进行交接。
除了帮林清送货给江门仔阿科外,路真还送货(毒品)给过一个叫阿玲的珠海妹,这女孩讲粤语,25岁左右,第一次交易是6月底的时候,路真与她约好在中山南头镇路口交易,当时路真送了1公斤氯胺酮给她,收了她1万元人民币。第二次交易是在7月初的时候,也是约好在中山南头镇路口,这次路真送了2公斤氯胺酮给她,收了她2万元人民币。自第一次贩卖K粉后,只要有下家要K粉,路真就会打电话问林清拿货,至7月份共计帮林清贩卖了10多次,共计5.5公斤左右的毒品氯胺酮。总共得利四五千元人民币左右。
路真对公安机关交代说,“这次能生产多少毒品我不清楚,听说会比较多。老板说这批货如果做好,要尽快出手,价格定在1.8万元人民币左右。他说过要卖给南海和东莞的客户,叫他们带钱过来,然后在我们容桂这边交易,这样比较安全些,但是南海和东莞的客户我没有见过。”
10月底时,林清对路真说要开工(送毒品)了。于是路真去找自己的也正失业的好朋友唐天谈关于帮人贩卖毒品的事情,并叫唐天一起做,商定在贩卖过程中多挣的钱两人六四分成,唐天同意了。两个人都想从贩卖过程中赚些差价。后公安机关将路真与唐天一并抓获。
佛山市公安局接江门市公安局移交线索,有一贩毒团伙在佛山市顺德区一带活动,经侦查,发现以林清和姚新为首的该团伙涉嫌制、贩毒品,2009年12月1日,佛山市警方抓获林清等10人,并在抓获现场分别缴获毒品一批。2010年10月8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佛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林清死刑,其他人也分别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其中,王桔和金花以自己没有参与制毒、林凡以自己是从犯、唐天以自己不清楚是毒品为由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1年4月,此案二审在佛山市中级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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