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卡亟需法律监管
4月10日上午,浙江大学东方论坛移师浙江图书馆,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吴志攀教授与听众交流他对“部门货币”的“法律思考”。一场专业性的讲演,不但吸引了高校学生、金融界人士,也给来自各行各业的听众,带来启发。
“部门货币”对普通老百姓来说,还是一个陌生的名称。吴志攀向大家解释它的概念。部门货币即通过发放有储值、支付、结算功能的储值卡,发卡企业获得大量集中的资金。事实上,部门货币已经广泛存在于我们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当中,例如公交卡、美容卡、健身卡、超市卡以及一些小区的水卡等等,都可以纳入部门货币的范畴。而这种并非由银行发行却有着准货币功能的储值卡,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调控和监管机制。
这种现象,在欧美、日本并不多见,在西方,更为普遍存在的是使用信用卡消费。在吴志攀看来,部门货币的现象显得有些中国特色。
吴志攀分析说,首先,同为垄断部门,我国的垄断程度比外国要高,导致一些垄断性企业,比如地铁,可以得到百姓的信任继而发放储值卡。此外,由于我国的信用卡使用体系的不完善和不普及,而部门货币因其使用方便,并拥有储值卡契约的优势环境,导致我国储值卡可以与银行信用卡并驾齐驱。
一方面,通过储值卡集中的资金不会进入银行而是直接进入商业机构,其可选择多种资金安排并保有拥有资金的主动权;另一方面,与银行信用卡的发放相比,储值卡的发放不需要受到法律严格的监管,手续也很简单;此外,储值卡不记名、不挂失的特点,让它可以作为福利、礼品、酬金等进行转让和馈赠。
关于对部门货币的监管问题,吴志攀认为,许多储值卡即使在生活中出现问题,也因为这些问题在诉诸于法律时,由于很难找到对应的法律法规,受伤害者很难得以胜诉。而中央银行又无法调节如此丰富的部门货币问题,更加导致了因监管缺失给消费者带来的侵害。在对消费者保护方面,淘宝网首先使用第三方担保的方式,但仍然不能受到银监会等机构的监管,同样存在着风险。
吴志攀表示,部门货币的发展或许有利于市场繁荣,但是一旦出现问题损失就会很大,在这个领域,法律必须跟进,使问题出现时有办法管理。
(责任编辑:融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