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礼品卡成送礼神器:无需见面 发票随便开
近来,中央纪委屡次发文,严禁节日期间公款送礼、吃喝等。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单位和个人“暗度陈仓”,运用网络交易逃避监督,而且送礼与收礼互不见面。而一些商家也看准这个“商机”,推出各种名头的礼品册、礼品卡,网友甚至称这种“隐形送礼”是“给领导送礼的神器”。
双方不见面完成送收礼
记者近日在北京、重庆、长沙等地采访发现,中央禁令之下,请客送礼之风有所收敛,一些高档礼品商家反映“今年明显不好卖了”。然而,一种名为“礼品册”的商品在网络上销售火暴。在搜索引擎输入“礼品册”,显示结果达190多万条,大多是专门销售礼品册的网站。
记者随机打开一家名为礼品册网站看到,每个价位的礼品册对应着一些商品,其中一个版本中,有单反相机、高档烟酒等18件价值数千甚至上万元的商品。
据一名陈姓推销员介绍,送礼者先确定礼品档次并付款,留下收礼者地址,网站寄给收礼者一张有账号密码的礼品册,收礼者通过账号密码登录网站,自行选择礼品,之后礼品将会快递送达。
一名销售人员说,八项规定出台及反“四风”以来,请客送礼的风险越来越大,而用礼品册方式送礼比较安全。这些礼品可快递到家门口,既安全隐蔽,又投其所好。
对于礼品册购买者单位名称,销售人员却讳莫如深。“新博雅礼品”销售人员说:“最近有不少企业买礼品册送给机关单位,都是十几万的大单。”
同时,礼品册还成了部分单位发放福利的“新宠”。一礼品册商家销售员说:“检查很严,购买单位信息我们会严格保密,你买的东西、送的人,只有我了解,连我的同事也不会知道。”
电子礼品卡随时可套现
在网络送礼同时,一些名为“电子礼品卡”的商品销售也十分火暴。这种卡片不记名、无实体,面值从50元到1000元不等。在京东商城网站上,涉及电子礼品卡的评价达11万多条,其中较多出现的是“给领导送礼的神器”、“单位福利有着落了”、“发票开得灵活”等评价语言。
记者调查发现,多数网站不要求购卡者输入身份信息;发票名目可选择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教材资料等类别;购买成功后,系统提供消费密码,在提交订单环节输入密码即可消费。
一位电商服务人员介绍,送礼者在网上购买电子礼品卡后,可将密码转发收礼者,就可在网站上凭密码选礼品,无需见面,也不用经手实体卡片,既方便快捷,又避免了送礼风险。
在赶集网、58同城等生活信息类网站,回收电子购物卡的信息比比皆是。
在淘宝二手交易市场搜索“电子礼品卡”,显示内容达3000余条,价值几百元乃至几万元的礼品卡,大多标以九折的价格,如北京市海淀区一卖家将3万元的京东商场电子购物卡标价27160元出售。
这类买卖大多通过支付宝、网银转账方式进行交易,一方面收礼人将购物卡面值“变现”存入支付宝,另一方面,“黄牛”将回收的购物卡再次销售,形成了一条“卖卡—买卡—套现”反复循环的灰色产业链。
隐身送厚礼漏洞待查处
针对公款送礼歪风,中央纪委先后下发了《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和《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等。
然而,豪华酒店清冷了,电子礼品卡又火了起来……送礼者一个“隐身变形”动作,便可出没于网络,大玩“躲猫猫”。
据了解,我国电子商务管理存在诸多漏洞,尽管有关部门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但尚未出台有关电子礼品卡的规定;另一方面,虚开发票的行为十分猖獗,给违规送礼提供了很大空间。
业内人士建议,尽快制定网络销售礼品的规范,如扩大监管范围,不仅购卡实名,用卡也要实名,不仅线下实名,线上也要实名,不仅要限制单卡金额,还要限制单卡销售数目,等等。
此外,税务部门要加大账目核实与发票查验,对于办公用品、培训费等发票年底大量增加的现象,要仔细审查,一旦发现虚开发票的情况,予以严厉处罚。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学教授王安白认为,一方面要完善公务接待、财务预算制度,减少隐性开支,强化显性监督;另一方面,要消减审批权限,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责任编辑:韩杰)-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