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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进村入户

来源:网易体育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6-06 10:31 
核心提示:把握方向、服务到位。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公益性事业,通过广电网络传输文化信息资源,从信息源到传输网络,能确保在公益性文化服务体系之内运行,安全有效地提供公共文化信息服务,更好地实现和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用“广电模式”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背景情况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2002年中央开始组织实施的。主要是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将优秀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和整合,通过工程网络体系,实现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共建共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性工程,是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途径。抓好这项工程,对于改变落后地区信息闭塞的状况、缩小“数字鸿沟”、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速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具有重大意义。

前些年,辽宁省陆续建成了一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和行政村服务点。由于种种因素制约,工程推进成效不明显,与先进省市有较大差距。2008年初,省委、省政府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列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全力加以推进。早期提出的工程建设模式是:与省网通公司合作,采用互联网传输文化信息。县级支中心建设标准22万元,乡镇服务点建设标准2万元,行政村服务点建设标准为1.25万元。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决定放弃这一方案。

“广电模式”的具体做法

辽宁省“广电模式”总的原则是公益事业走公益渠道。具体做法是:用已经覆盖全省98%以上地区的广播电视村村通网络,传输共享工程的信息资源,采用“进村和入户相结合、广播和点播相结合”的方式分层次推进,让广大农民群众在家里用电视机就能收听收看共享工程的节目,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进村入户。

1、传输方式。主要采用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在少数偏远地区采用卫星传输。从传输渠道上,各级广电机构无偿提供两个模拟频道用于传输文化信息资源,确保有线电视网络连通地区的农民群众,收看到丰富多样的文化信息。从系统结构上,分为省级分中心和前端播出平台、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县级有线电视播出前端以及点播型机顶盒四部分。

2、接收方式。主要分为广播和点播两种方式。广播方式是指,采取播放模拟电视频道的方式直接进入每个农户,打开电视机就可以在特定频道上收看。点播方式是指,每个自然村设立服务点,配置点播型机顶盒,将信息资源推送到机顶盒中,农民在服务点点播收看。重点是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广大农村大面积推广点播机顶盒,满足农民群众在家中点播收看文化信息的需求。

3、信息来源。以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提供的资源为主,同时整合文化、教育、农业、人口计生、科协等部门信息资源,其中包括金农热线、聚焦三农、供求信息、科普之窗、教学园地、知识讲堂、文化艺术、新闻回放、阳光政务、图书阅览、电影欣赏等。特别应该指出的是,辽宁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与国家、省教育部门合作,教育部将现有版权的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资源,共计700小时的视频节目,全部无偿提供给辽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使用。省教育厅投资300万元,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门制作了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9年义务教育的名校、名师、名课的视频课件,送到农村学生家里,受到了高度评价。截止目前为止,辽宁省文化共享工程的视频资源总量达8343小时,其中国家中心提供各类资源4596小时,整合国家和省内有关部门资源1217小时,采购适合农民群众需求的资源2530小时。(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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