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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组织《文化市场管理办法》

来源:融合网丨DWRH.net 作者:李成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2-15 10:42 
核心提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文化市场管理办法》)共分5章44条。该办法将执法机构与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作为重点进行了细化。

融合网丨DWRH.net专稿  2012年2月13日上午,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学习会上,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队长邵峰重点领学了2012年2月1日正式施行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文化市场管理办法》)共分5章44条。该办法将执法机构与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作为重点进行了细化。《文化市场管理办法》第四条指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对招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条件进行了设置,规范了招录程序。对执法人员违法违规执法的进行了明确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收回其执法证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执法程序、原则和运行机制,并健全了责任追究的具体条款。该办法的施行,将改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以来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法规制度不健全的现状,建立健全有章可循的法律法规格局,必将推动文化市场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继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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