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协建议为文化企业改革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要以国有文化企业为骨干,全面振兴文化产业。”近日,在青海省政协举行的深化改革、发展壮大青海国有文化旅游企业座谈会上,与会人员为文化企业改革创新、持续发展支招。
文化产业是文化发展的载体,国有文化企业是文化发展的主力军。但青海省国有文化企业存在资产小、底子薄、人员包袱重、市场发育程度低等实际困难。着眼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这一战略目标,青海省政协建议,以国有文化企业为骨干,全面振兴文化产业,培育壮大演艺市场,发展影视广电事业,推动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产业的结合。
省政协主席白玛特别强调了政策扶持的问题。他认为,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必须制定和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文化企业体制改革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不能一推了之,要扶上马,送一程,确保文化企业在改制中做大做强。他建议,积极探索建立扶持转制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在税收、土地、人员安置、社会保障、资金扶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落实贴息和减免税收等政策,为文化企业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繁荣市场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青海省政协还建议,将文化产业发展与国家实施的第二轮西部大开发战略、与国家支持藏区发展结合起来,使改革步子迈得更大更稳健。同时建议文化企业努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特别是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数字出版、网络视听传输等新兴文化业态,不断提升新兴文化业态在文化产业中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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