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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电视面临OTT业务竞争(4)

来源:视听新媒体蓝皮书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7-03 09:37 
核心提示:(三)中国联通手机电视分发业务 中国联通手机电视分发业务提供客户端和手机上网两种使用方式,用户使用其业务时按流量收费。来自中国联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2月,中国联通手机电视分发业务使用用户规模约900万

(三)中国联通手机电视分发业务

中国联通手机电视分发业务提供客户端和手机上网两种使用方式,用户使用其业务时按流量收费。来自中国联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2月,中国联通手机电视分发业务使用用户规模约900万户;2012年全年业务收入约5亿元,其中30%付给内容提供方。其用户排名前五位的省份依次为广东(165万用户)、河南(89万用户)、山东(87万用户)、湖南(87万用户)、辽宁(72万用户)。

中国联通手机电视分发业务与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12家手机电视集成播控或者内容服务牌照方建立了合作关系,业务种类包括免费、收费两大类,每大类均提供直播和点播节目(见表3)。

 



 

五、手机电视发展趋势

(一)节目分发质量进一步提高,节目内容更加丰富

随着3G网络设施的进一步完善,以及4G网络的正式启用,移动通信网络的传送与接入能力将大幅度提高,加上H.265等新一代压缩编解码的应用,移动通信网络传输承载高质量视频节目内容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手机电视体验将更加舒畅。同时,由于用户对于通过手机终端观看视频节目的认同和喜爱,内容商面向手机电视提供节目服务的热情进一步高涨,手机电视节目品种将进一步丰富,节目品质将进一步提高。

(二)赢利模式更加成熟,业务规模将取得快速发展

手机电视采用前向收费方式,具有相对成熟的赢利模式,内容服务、集成播控、节目分发等产业链各方均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产业链各方已经形成比较好的合作关系。手机电视节目均来自主流媒体,制作精良且经过审核把关,具有较强的品牌效应和公信力。整体上看,手机电视虽然面临OTT业务的竞争,但在基于移动终端的各类业务形态中仍然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未来将呈现更加良好的发展态势。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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