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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广令”对烟台电视台影响不大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毛旭松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01 11:00 
核心提示:11月28日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规定自2012年元旦开始,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通知一出,令众多靠电视剧广告收入维系生存的电视台难以承受。然而跟各卫视的呼天抢地不同的是,烟台电视台广告收益并没有受到太大冲击。

继“限娱令”之后,“限广令”也正式出台。11月28日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规定自2012年元旦开始,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通知一出,令众多靠电视剧广告收入维系生存的电视台难以承受。然而跟各卫视的呼天抢地不同的是,烟台电视台广告收益并没有受到太大冲击。

烟台热播剧仅在片头、片尾植入广告

据了解,自2005年全新改版后的烟台电视台共四大频道,电视剧也成为电视节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也是其广告收益的重要来源。从记者掌握的“烟台电视台广告收费标准”来看,以综合频道为例,相比于其他栏目,晚间黄金剧场的广告收费标准最高,一集片头后和片尾前插播的广告30秒18000元/次,两集间广告16000元/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央视和各卫视台杀伤力极大的“限广令”,对于烟台电视台的影响并不大。烟台电视台广告运营部负责人闫斌说,虽然听说了限广令的出台,但暂时没有收到书面通知。

闫斌并不认为“限广令”将会冲击烟台电视台的广告收益,“限广令还是主要针对央视和各省级卫视的,对地市级电视台影响不大。比如央视、湖南卫视或者安徽卫视存在着单集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的现象,烟台电视台并没有这种情况,像正在烟台电视台热播的电视剧《我是传奇》、《菩提树下》等单集之间并未插播广告。

“我们仅在每集电视剧的片头片尾植入广告。”闫斌说,烟台电视台现在对于广告的处理方式并没有违背新出台的“限广令”。

“限广令”对观众和电视台都是好事

曾经担任吉林卫视编导,现鲁东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张成良认为,限广令对省级卫视的冲击最大。“像安徽、江西等卫视,电视剧是其主打品牌。禁止插播广告肯定会对电视台的收益产生巨大冲击。”

电视台对于经济效益的追求多于对节目质量的追求,但现在的广告还谈不上艺术性,导致观众比较反感。“限广令的推出可能在短时间内会令电视台产生阵痛,但从长远来看利于净化电视剧市场,使电视台创办出更能吸引观众的高质量节目。总体上看,限广令的出现对于观众和电视台都是好事。”张成良分析。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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