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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广令下的博弈进行时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1-17 19:56 
核心提示:2011年各大卫视黄金时间(19-21时)的广告时长普遍在30分钟左右,现在要减少到18分钟,电视台不仅需要用剧情提示和前情介绍来填补这十几分钟的市场,而且还需要弥补广告时长减少的损失。

“广电总局与各省级卫视在电视剧插播广告上的政策与对策的博弈,如今似乎成为了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一位教授说。

这位教授是针对1月10日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吴保安对于“限广令”颁布后今年元旦以来各大电视台执行情况的讲话而说的,根据吴保安的说法,取消每集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的政策得到了有效执行,广电总局下一步将解决电视台每集电视剧前后或者两集电视剧之间广告时间偏长的问题。

其实广电总局2009年已经公布了61号文,其中提出每小时商业广告不超过12分钟,其中19时至21时两小时的商业广告总量不超过18分钟,然而在最初起效一段时间后,从2010年开始各大卫视在61号文的执行上一直处于“打擦边球”的状态。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针对广电总局以往对于广告插播和时长的限制,以前各电视台往往采取各种模式来规避,而这次‘限广令’公布后,各电视台也马上有了自己的应对措施,这正是广电总局再次强调61号文的主要原因,不过即便61号文和‘限广令’同时执行,电视台依然会有自己的应对措施。”广电行业专家、融合网主编吴纯勇如是表示。

随着2012年元旦各大卫视对新年度广告和节目编排结束并以崭新形象推出各自的“开年大戏”后,对于习惯了“在广告中插播电视剧”的国内电视观众来说,“限广令”即《〈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正式实施后,包括天津卫视的谍战剧《悬崖》、江苏卫视的《传奇之王》等大剧开播的中间的确没有了插播广告。

一位网友在微博上留言,“肿么办,连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了。”显然这是一种幸福的烦恼,然而“限广令”的执行也遇到了新的问题,浙江卫视就因为在电视剧《新亮剑》的两集播出中间插播长达20分钟的广告,成为网友投诉的焦点,一位网友表示,“等第二集要等近半个小时,这样电视台收入得到了保证,但是‘限广令’却被变相的规避了。”

其实变相规避政策的有很多电视台,虽然广电总局对外公布了插播广告的投诉电话,但是依然有山东卫视、四川卫视(白天)、珠海电视台、广州有线台等插播广告的情况,而一些电视台更是干脆将电视剧原本的片头片尾缩短来增加广告播出的时间。

对此一家电视剧制作机构的人士表示,“以往在盗版的视频网站上是去掉片头片尾的,现在电视台也这么做,这完全是违反当初节目购买协议的,也是对节目制作商知识产权的侵犯,之前广电总局叫停了贴片广告,对于这种直接压缩片尾时间的做法也应该下文制止。”

对此,广东电视台广告部有关人士指出,“对于电视台来说,两集电视剧的时间一般为90分钟,而每晚的黄金时间一般是两个小时,而广电总局希望19时-21时的广告总时长不要超过18分钟,电视台必须对原有的广告进行剪接来适应政策的变化,黄金时间的广告一般都是按秒计价的,‘限广令’后电视台损失的确很大。”

2011年各大卫视黄金时间(19-21时)的广告时长普遍在30分钟左右,现在要减少到18分钟,电视台不仅需要用剧情提示和前情介绍来填补这十几分钟的市场,而且还需要弥补广告时长减少的损失。

有消息人士说,“2012年包括央视、江苏卫视、湖南卫视等强势电视媒体的广告单价普遍提升了15%-20%,而广告时长压缩了40%,显然单价提升并不能完全弥补‘限广令’的损失,这样各大卫视必须寻求更多的方式来规避政策的损失。”

这样的情况下,在两集电视剧之间增加广告成为电视台普遍的选择,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一位官员认为,“61号文其实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当广电总局焦点盯在‘限广令’的执行效果上时,电视台最简单的又不减少广告播出时长的方式就是两集中间插播,而且电视台去年11月已经与广告投放商签署了合约,而‘限广令’出台后电视台如果不能按约执行就要违约。”(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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