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青海广播电视奖评奖工作的通知(8)
9. 论文作品要学术性、科学性、创造性、理论性兼备,既有理论的支撑,又有实际的操作,对广播电视理论的创新和广播电视行业的发展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字数不低于3000字。
10. 作品制作(表述)精良。
四、具体要求
(一)参评节目必须是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青海省广播电视制作单位自主创作、青海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正式播出的节目(纪录片除外)。
(二)本届所有参评的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学术论文的播出与刊登(或撰写)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认真填写《青海广播电视奖参评节目推荐表》(见附件2、3、4、5、6),由参评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报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推荐单位的公章。无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的作品视为个人行为,取消参评资格。
(四)在报送材料时,音视频材料电子版需现场拷贝(电视作品采用MPG格式,广播作品采用WAV格式)。表格及作品文字材料如常,报送纸质版。
1.《青海广播电视奖参评节目推荐表》及作品文字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字体为仿宋体。装订顺序为参评作品推荐表、作品文字稿、相关文字材料。每件作品单独装订。
2.参评表填写举例如下:
(1)奖项名称为:青海广播电视新闻奖、青海广播电视文艺奖等
(2)参评类别:广播新闻(或广播社教、电视新闻、电视社教、广播播音、广播主持、广播文艺、电视文艺等)
(3)参评项目:如广播短消息(或电视长消息等)
(4)创作单位:××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电视台等
(5)推荐单位:××广播电视协会(学会)或××市州文广新局(此栏不能打印成××台)
(6)作品长度:×时×分×秒
(7)播出栏目:(栏目的名称)
(8)播出时间:2017年——月——日
(9)作品标题:×××
(10)主创人员及其分工:所填人员按对该节目的贡献大小排列,人数不得超过各项目确定的数额。(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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