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青海广播电视奖评奖工作的通知(4)
(7)新闻现场直播:要求同广播新闻现场直播。
(8)新闻节目编排:要求同广播新闻节目编排。
(9)新闻访谈节目:要求同广播新闻访谈节目。
以上项目中,(1)、(2)、(3)、(5)、(7)项作者署名人数比广播多一人,超出按“集体”申报;(4)、(6)、(8)、(9)项同广播。
4.电视社教下设项目
(1)纪录片:时长不限。
要求真实展现现实社会、展示当代精神风貌、记录社会历史发展进程、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现青海优美自然风光、传播科学思想文化、普及科学知识为主体拍摄的纪实风格的纪录片,已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正式播出。
(2)专题片:45分钟以内(含45分钟)。作品由我省影视制作机构制作,并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或官方权威网站播出的均可参评。
(3)系列片:纪录片、专题片等电视专题节目2集以上(含2集)的按系列片报送参评。
(4)特别节目: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
指非文艺手段表现的以重大庆典、公益活动、益智节目、知识竞赛等为传播内容的非常设性大型专题节目。
以上项目作者署名为5人,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
(5)社教专栏:时长不限。
由主持人贯穿的谈话节目或杂志型节目,报送要求同广播新闻专栏。不受理未体现主持人贯穿节目始终,只播单一纪录片或专题片的栏目。作者署名同广播专栏。
(6)科普节目:以传播科学、文化、教育知识为主旨的专题性节目。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7)少儿节目:以未成年人为传播对象或表现未成年人的节目。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8)动画节目:以动画或非线性等方式制作的非纪实性节目。每集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单本及连续动画片均可参评。
以上项目作者署名为4人,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二)广播电视文艺奖
广播电视文艺奖包括广播文艺奖和电视文艺奖。(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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