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管理机构 >

关于大力开展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1.0规模应用试验的通知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方向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4-07-08 14:28 
核心提示:为加快推动广播电视终端标准化智能化发展,加速NGB网络互联和业务互通,促进广播电视业态创新,增强广播电视信息安全管控能力,提升广电网络核心竞争力,总局组织由广科院牵头,产学研用相关单位联合攻关,研发了NGB智能电视操作系统,并于2013年12月26日,组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大力开展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1.0规模应用试验 加快推动广播电视终端标准化智能化的通知

新广电发〔2014〕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动广播电视终端标准化智能化发展,加速NGB网络互联和业务互通,促进广播电视业态创新,增强广播电视信息安全管控能力,提升广电网络核心竞争力,总局组织由广科院牵头,产学研用相关单位联合攻关,研发了NGB智能电视操作系统,并于2013年12月26日,组织验收并发布了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1.0软件。

TVOS1.0软件具有层次化、开放的体系架构,涵盖了数字电视功能组件,支持可下载条件接收技术标准,可满足可管可控、安全可靠的技术要求,兼容继承了NGB终端中间件,采用开源的技术路线,以TVM虚拟机机制兼容其它智能操作系统应用,体现了广播网和互联网的业务融合特点,可利用现有应用资源,构建电视应用生态系统。TVOS1.0的成功研发和发布,对于保障三网融合文化安全,支撑广播电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应面向相应实际网络、业务和安全管理的需求,着眼于广播电视终端标准化智能化,大力开展TVOS1.0规模应用试验。在试验中,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所采购或集成研发和安装的智能电视机顶盒等终端,应安装使用TVOS1.0软件,不得安装除TVOS外的其它操作系统,同时应遵循GY/T255-2012《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可下载条件接收系统技术规范》和GY/T267-2012《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终端中间件技术规范》行业技术标准。TVOS1.0软件以源代码共享(开源)方式,由广科院向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和相关终端生产企业提供。广科院联系人:解伟(010-86092429)、陈德林(010-86091335)。

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应通过TVOS1.0规模应用试验,进一步完善TVOS1.0及相应智能电视机顶盒的应用,探索总结TVOS1.0智能电视终端运营管理的流程和方式以及相应业务创新模式,并针对智能电视终端标准化智能化工作推进,总结提炼具有大规模推广示范意义的成功经验和方法。请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及时向总局科技司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成功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尽早上报相关试验工作总结报告。总局将及时总结TVOS1.0规模应用试验的成功经验,选择试验工作出色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召开示范推广现场工作会议,并在此基础上,出台全面推广应用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1.0、推进广电终端标准化智能化的指导意见。

请各部门和单位及时将此文转发至辖区内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和相关单位,并督促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4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