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吉林省个别机构职能调整备案的函》(编综函字〔2013〕288号),设立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在境外展示、展销国内出版物的审核职责。
2.取消设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审核职责。取消从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业务的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核职责。
3.取消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核职责。
4.取消出版物总发行单位设立从事发行业务的分支机构审核职责。
5.取消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核职责。
6.取消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审核职责,工作由省出版工作者协会承担。
7.取消报纸、期刊综合质量评估审核职责,工作分别由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和省期刊协会承担。
8.取消期刊出版增刊审批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将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审批职责下放市(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2.将出版、印刷、出口、发行《圣经》的审批职责下放市(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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