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广令非治本之策 视频网站发展将受限制
临近年底,广电总局再出狠招:继“限娱令”之后,又出台“限广令”。
所谓“限广令”,即指广电总局近日规定称,从明年1月1日起,各地电视台在播出电视连续剧时,每集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很多观众了解后,纷纷对此做法表示肯定。
调查显示,平均每位国内观众每天收看电视剧的时间将近1个小时,约为收视时间的1/3,电视剧是最受观众青睐的节目,有最广泛的观众群体。基于此,中国电视台近六成的广告收入基于电视剧获得。因此,对于各地的电视台来说,限广令的出台,意味着收入的大幅缩水。
此前,包括央视、湖南卫视、江苏卫视等在内的一些收入较高的电视台,均已完成或者正在举办“2012年广告招标会”,有推算表示,广电总局新规将使明年电视广告增长率损失两三个百分点,全国电视台将损失200多亿。
有业内人士无奈表示,“部分广告主取消了地方台的广告投放计划,暂时以观望为主;部分广告主会联同代理商主动与电视台谈判。游戏规则一改,合作方案也将推倒重来”。
有观众“限广令”的出台表示欢迎,一位网友的说法,很能代表一部分群体的心声:“为了多播广告,明明40多分钟的《步步惊心》,活活被压缩到了30几分钟一集。现在好了,以后可以酣畅地看剧了。”
有评论认为,看上去是一桩好事,细琢磨之下反倒未必了。广电总局的这道禁令,乍看去是切中时弊,切实为老百姓办事,但国情一向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群众的智慧在之前的车房“限购令”中已表露无疑,所以“限广令”能否落到实处,达到预期效果,尚是未知数。广电总局想靠一纸禁令就将丑恶风气一扫而净,未免太过乐观。
CBCT志起未来营销咨询集团董事长李志起认为,电视剧中间是不能播广告了,但以后的广告恐怕都会直接植入,看电视就是看广告。本来有着美好初衷的“限广令”似乎和电视剧的质量和内容的提升没有多少联系,这难道不是一种尴尬?如此一纸“限广令”怕是治标不治本,现在看来,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可以“治本”的疏导方式,而不是一种有着“按计划娱乐”嫌疑的“一刀切”式的限制。
银河证券的研究报告则认为,“限广令”会将广告商从传统电视台的电视剧相关时段挤出,更多广告商会选择网络视频这种新媒体形式投放,这对各视频网站形成利好。
分析人士认为,从短期来看,对传统电视的限制性政策或许是有利于视频网站的发展,但是从长远来看,广电总局“限令”之下无赢家,不论是电视台还是视频网站的发展都会受到政策监管这个“紧箍咒”的束缚。
这是由于广电总局今天能限制电视台的广告播放,明天就能限制视频网站的广告营收。所以从长远来看,视频网站平白无故的增加了一个面临监管的运营风险。未来网络视频势必会与互联网电视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但现在只有6家广电系企业获得了广电总局颁发的互联网电视牌照,所以,未来视频网站一方面会越做越大,另一方面也会被“紧箍咒”越套越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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