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珠海网络电视台起名字”活动启事
2011年,珠海广播电视台将着力建设以网络电视和手机电视为代表的一系列新媒体。网络电视台是当今全球传媒发展的潮流,它不但具有理念新、技术新、传播广、互动性和消费力强等特点,而且受众层面更加宽泛和年轻化。
珠海网络电视台将突出服务珠海、内容精彩、形式生动的特点,更好地服务珠海市民和广大网友,让您随时随地享受无所不在的媒体和信息服务,第一时间让您掌握珠海的大事小情,充分互动参与,吃喝玩乐等娱乐信息也尽在指尖。
为建立一个具有年轻活力的全新的媒体品牌,充分体现网友们的创意,现开展“我给珠海网络电视台起名字”活动,iPad、iPod Touch等诱人大奖你拿。
建设珠海网络电视台,期待您的参与!
(一)征集内容
本次征名活动分为“中英文名称”征集和“图片LOGO”征集两部分。
同一个作者可提交多份作品,作者可选择参加“中英文名称”征集、“图片LOGO”征集,参加后者则需同时提交中英文名称和图片LOGO作品。评奖时将优先考虑参加“图片LOGO”征集作者的作品。
1)珠海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网络电视台、手机电视)的中英文(汉语拼音)名称。具体要求如下:
中文名称为珠海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网络电视台、手机电视)的正式中文呼号和品牌,应当体现珠海本地特色及珠海广播电视台的新媒体定位和节目特色,可以与珠海相应的地理、人文、动植物、特产、环境资源等有联系。
中文名称可为“某某网”、“某某TV”或“某某宽频”或者其他更有创意的名称均可。
英文(汉语拼音)名称应与中文名相对应和关联,简明短小,一般不超过5个英文字母,并且其相对应的.com、.cn及.net域名最好尚未注册。
2)珠海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网络电视台、手机电视)的LOGO图案。具体要求如下:
参与珠海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网络电视台、手机电视)的LOGO图案设计者应先设计好珠海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网络电视台、手机电视)的中英文名称。在此基础上用流畅的线条、和谐的图片,或优美文字,设计出一个富有创意,又具有可辨识、可赏性的精美LOGO,全方位立体展示珠海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网络电视台、手机电视)的风貌、理念,宣传产品、品牌形象。
LOGO设计要求:
1、富有创意,含义明确,与珠海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网络电视台、手机电视)的中英文名称相关联;
2、图形简洁明快,设计新颖独到,具有行业特点;
3、易于识别和制作,能够长期使用,适合印刷、雕塑等多种用途;
4、设计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如有权利纠纷、由设计方案提供者自负责任。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5、不限制设计方式,可使用电脑设计或手绘,但是提交作品应为尺寸不小于800x600的JPG、PNG、PSD、GIF、TIF格式的通用图片
(二)活动时间和内容
活动时间:2011年3月16日起至4月30日
活动时间安排:
3月16日——4月17日 网友上传作品;
4月18日——4月22日 评委投票并评审作品,评出优秀作品10个;再组织不同的评委在10个优秀作品进行评审,选出3个作品候选(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月23日——4月30日 网络公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作品,无特殊情况则将一等奖作为录用作品。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品:苹果iPad 32G WiFi版;
二等奖1名,奖品:苹果iPad 16G WiFi版;
三等奖1名,奖品:苹果iPod Touch 4 8G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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