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四次大修:惩罚性赔偿有望纳入
“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有望在明年得到通过。”(2018年)12月1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改革开放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原司长尹新天透露了这一消息。
“明年将出台的新专利法将进一步提高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赵海生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强调,专利法修改确立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将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带来巨大的变革,将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进入更为严苛的时代。
专利法修改不断加速
今年是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10周年,我国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10年来,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各方面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日前发布的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专利申请数量全球最多,达到创纪录的138万件。中国国内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等各类知识产权的申请量均位列世界第一。
中国的专利事业开始起步可以追溯到1978年,赵海生表示,这40年间知识产权的发展也离不开法治的护航,这其中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就是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保驾护航”的最重要的4部法律。
“其中在保护专利技术层面最重要的法律就是专利法,1984年出台的专利法也可以看作是中国知识产权发展中一个最重要的里程碑。”赵海生介绍,此后专利法共经历了3次修改。第一次修改是在1992年,取消了对药品、化学物质和食品不授予专利权的限制,使得中国的专利制度与国际标准更加接轨,也大大促进了我国药品、化学物质和食品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第二次修改是在2000年,对专利法中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地方进行了修改;第三次修改是2008年,根据发展需要,对专利制度做了进一步调整。此次修改是时隔10年后的第4次修改。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的进程便不断加速。全国两会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就表示,将加快推动专利法修改。3月中旬公布的《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中也明确:“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专利法修订草案。”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中,专利法(修改)赫然在列。
12月4日,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国家发改委、央行等38个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1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专利法第四次修正案草案,准备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加之此次尹新天透露出的官方消息,专利法修订草案在明年正式通过指日可待。
惩罚性赔偿 加大侵权成本
那么与前几次修改相比,此次专利法修改重点关注了哪些方面?(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