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酷开董事长王志国在“不止是大内容”2017年新品会都讲了什么(8)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李霄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06-06 21:32 
核心提示:我曾经跟一个朋友说我们出了一款护眼电视,你考虑把家里的电视换掉吗?朋友问护眼电视干吗的呢?我说不伤害眼睛,以后不用再看Pad和手机了。他说我为什么要换呢?我不看电视。 我当时和他继续聊,我说以后你不要看P

我曾经跟一个朋友说我们出了一款护眼电视,你考虑把家里的电视换掉吗?朋友问护眼电视干吗的呢?我说不伤害眼睛,以后不用再看Pad和手机了。他说我为什么要换呢?我不看电视。

我当时和他继续聊,我说以后你不要看Pad了,Pad太伤眼睛,他依然不会减少看pad。

在座每一位和这个人想法一样,我们虽然觉得蓝光对健康有点伤害,尤其对于女性皮肤也是有伤害的。但是大家根本不在意,这点健康有什么关系,又不是癌症。这件事是一个伪命题,因为不可能有人因为防蓝光电视有护眼功能而大为感动。

第二天苦思冥想,又找了一个年轻人,有小孩吗?有,小孩多大?三四岁了。我说我们出了一款护眼电视,你要不要换?她说,我干吗要让小孩看电视呢?

其实在这几次对话当中,我一直在反思究竟什么方面出了问题,我理想当中护眼屏幕可以解决很多问题,很多人心目当中,电视基本上是看电视节目的。我们的电视护眼,他们认为只是解决了看电视节目之中的护眼,并没有解决他们的刚需,他们真正的痛点是什么?

他们真正痛点是,第一现在小孩接触屏幕时间越来越长,已经没有办法阻碍,小孩小学作业已经在Pad上做了,孩子需要通过Pad了解外面的世界,这样一些家长们基本上已经没有办法割舍孩子与Pad屏幕上的关系。但是每个家长心中都有担心,只有每天限定20分钟、半个小时。因为他们怕伤害孩子的眼睛。如果父母这个时候放纵的让孩子看,内容并不会对孩子产生危害,而眼睛受到伤害是一辈子的事。这个纠结是一辈子的事。

当时我们在想如果能够让父母真正理解到我们把手机和Pad上内容全部搬到防蓝光屏上,这是不是已经成了父母能够解决痛点的问题呢?我们花了一番精力研究这个事情。我们开完会以后决定将发布会再推迟一个月。

我们整合了合作伙伴影视娱乐内容,这样的影视娱乐内容都是耳熟能详的,就是小孩经常看的。这能让父母感受到我这张护眼屏幕带来的内容,能让孩子看,但是不伤眼睛。

不够。家长还是会有很多的对小孩的教育需求,小孩如果看教育的时候,家长愿意长时间让他看教育知识,因为家长理解孩子这些知识更新的速度都不如专家。我们引入了宝宝巴士、贝瓦儿歌这样的内容。小孩自己还想玩游戏,我们引入了若干可以在电视上玩的游戏。

这些做完以后我们觉得也不行,这么多内容放在哪里呢?孩子看的时候如果长时间看大人看的内容,如果看到恐怖片怎么办?我们在电视机上开发了儿童模式,这个专题并不新鲜,但这么多内容,专门针对儿童的内容,以及和护眼内容结合在一起,价值就比较大了。

通过整合,当时我们提的目标是什么?我说家长现在对什么内容感兴趣?不要以为把电视机里卡通整合在一起就是家长想要的。家长想要的就是孩子经常看的,孩子经常看的内容大家可以看得到,都是家长Pad上耳熟能详的,我们选择了Pad上前二十的内容引入。我们希望孩子在这个过程当中学习到一些家长不见得知道的健康安全知识和安慰情绪的内容。(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