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通信业改革的重要推力(2)
三、国外虚拟运营商发展情况
虚拟运营商在国外已存在多年。截至2012年底,全球移动虚拟运营商超过1100家,其中欧洲和北美占比超过85%。全球移动虚拟运营商用户规模稳步发展,预计到2015年,全球虚拟运营商用户数将突破2亿户,占全球移动用户比例2.6%。
按照经营模式,国外虚拟运营商主要分为四种:
1.客户型。通过与运营商合作批发话音和流量为客户提供相对低价的通信产品。典型代表是英国的Lebara,通过对外籍人士和移民群体等特定目标客户群的拓展,Lebara已经成为欧洲移民细分市场的第一品牌。
2.渠道型。合作模式与客户型类似,也是通过批发话音和流量提供给客户,不同的是,这类移动转售商是通过自身的渠道优势来拓展业务。典型代表是英国的TESCO,拥有近8000家门店的TESCO针对会员提供基础通信业务,目前已发展200万用户,约占O2所有用户的10%。
3.品牌型。合作模式通常是与运营商创办合资公司,树立特有的品牌抢占特定目标市场。典型代表是美国的Virgin,通过与Sprint合资创办公司,Virgin针对15-30岁的年轻客户群建立了强大的品牌优势,整合各种集团资源,为用户提供会员制服务。目前,Virgin已经拥有510万用户,约占Sprint所有用户的10%。
4.内容型。通过与运营商在特定内容方面合作,为用户提供内容服务。典型代表是法国的M6,M6运营了8个电视频道,依托其手机电视内容资源推广定制手机,内置了7个TV频道,目前约有150万用户,占Orange总用户的6%。
从国际经验来看,作为新进入者,移动转售商从启动运营开始,通常要经历几个关键阶段:申请牌照的启动期、积聚客户的立足期、初具规模的彷徨期、明确路径的发展期以及确定地位的成熟期。然而有70%的企业因为仓促上马、经验不足、决策失误等原因退出市场。而且虚拟运营商在启动阶段投入成本较大,其后利润率才会逐步增长,盈亏平衡点通常出现在运营后的第3~5年,有些则出现得更晚。
四、国内虚拟运营商发展情况
与国外的虚拟运营商市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内的MVNO市场显得非常活跃。从2013年12月26日正式发放首批虚拟运营移动转售牌照,到今年7月10日,仅半年时间,超过200家企业申请了工信部已发放三批牌照,共有超过30家企业获得业务转售资格。虽然目前盈利模式并不明朗,但民营企业的热情大大超出了业界想象。
从行业分布看,虚拟运营商的参与者呈现多元化趋势,不仅有渠道商、终端硬件厂商,还有文化传媒、金融、航空等行业的公司加入到MVNO阵营。
根据虚拟运营商自身业务特点,笔者对国内虚拟运营商的策略做了一番简要分析。
1.渠道电商类。以京东、国美、苏宁、万网(阿里)为代表的渠道电商类虚拟运营商将利用自身丰富的渠道和营销经验,向用户推出终端+套餐+自有业务捆绑,资费特点为大流量、低资费、低套餐门槛、定向流量免费、免接听费等。
2.增值服务商类。以北纬通信、苏州蜗牛、中期集团为代表的增值服务商类虚拟运营商将通过转售手机视频、手机游戏等自身业务,针对年轻用户、手游用户等特定目标用户群体进行营销。
3.集团行业应用类。以华翔联信、分享在线、三五互联为代表的集团行业应用类虚拟运营商将利用自身在行业应用上的开发和运营经验,针对集团客户及成员等目标用户群体进行业务捆绑。
4.家庭宽带类。以鹏博士为代表的固网宽带类虚拟运营商将利用自身在固网业务运营方面的经验,对家庭市场开展全业务运营。
5.互联网服务类。以百度、360为代表的互联网服务商将利用互联网产品开发和运营经验,对年轻客户及网民群体开展营销,主打创新产品牌。
6.终端设备类。以小米、联想、富士康等为代表的终端硬件厂商将利用深度定制的终端产品对用户进行业务捆绑。
7.其他类。以凤凰、民生、海航等为代表的非通信企业将利用自身产品能力推出特定的会员制服务,以期强化自身市场竞争力。
目前,国内运营商的市场格局决定着三家运营商如何与各自的虚拟运营商伙伴开展合作。中国电信态度相对积极,期望借转售合作弥补其渠道短板,推动用户规模发展,其第一批签约的16家虚商伙伴中,大型连锁卖场和电商类企业居多,同时侧重选择具有垄断客户资源的集客类企业;中国联通则显得非常开放和激进。凭借前期3G网络和终端优势,期望引入转售商实现份额提升,签约渠道类企业与内容型企业(增值业务商、信息化提供商等),打算提升用户粘性和价值;中国移动则是互补增值、应对竞争的合作策略,在开始阶段政策相对谨慎保守,有投石问路的感觉。
五、虚拟运营商的发展前景
据英国电信媒体分析网站InformaTelecoms&Media去年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13 年 7月,全球虚拟运营商服务订阅人数有 1.2 亿,占全球电信服务用户数的 1.8%;预计到 2017 年底,全球虚拟运营商用户数可达 3.1 亿,占比将提升至 3.5%。
据工信部发布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电信业务收入实现11689.1亿元,同比增长 8.7%。若以目前国际市场 1.8% 的虚拟运营商市场份额来计算,中国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市场规模约达 210 亿元。据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测算,预计2015年底,我国移动通信转售用户将接近5000万户,占移动通信市场的3%左右,基本接近国际水平。
因此,无论从国际市场还是国内市场,虚拟运营商的增长空间十分广阔。近期工信部出台“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时间点,与国内虚拟运营商业务开启的时间基本一致,无疑是对虚拟运营商政策支持。与国外移动虚拟运营发展初期相比,我国移动通信市场规模和潜力更大,虚拟运营商实力强大,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势必会有一个更好的发展。(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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