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既要呵护又要监管(2)
这一方面要求明确监管主体;另一方面也对不同监管者的协同智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博鳌论坛上表示,按照国务院最近的决定,由银监会牵头承担对P2P监管的研究,相关工作刚刚开始。在此之前,第三方支付已归口由央行监管。
专家指出,一旦确定了监管主体,一系列规章、制度就会随之出台,互联网规则和秩序会逐步建立起来,过去P2P“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的“三无”状态将得到改变。
监管也需思维创新
“创新的业务要用创新的方法来监管,用互联网的方式监管互联网金融。”上海陆家嘴金融资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计葵生说。
阎庆民提出了四个监管思路:适度监管,给定一些基本的最低的条件监管,否则会使金融不公平、不平等竞争;分类监管,给银行也创立一个交易的公平;协同监管,减少监管套利,使大家在一个监管平台上;创新监管,用互联网技术提高监管的便捷效率。
《互联网金融报告2014》建议,建立并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统计调查和风险监测分析体系,尽快将网络信贷资金纳入社会融资总额统计范围。考虑建立交易信息库,建立统一的安全认证中心,互联网企业要严格隔离自有和客户资金。
同时,马蔚华认为,要确定两条监管底线不能触碰: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不能非法集资,因为这两条都涉及公众利益,会引发消费者损失和社会不稳定。
央行在去年11月曾将理财-资金池模式,不合格、虚假借款人募集资金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以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三种模式定义为“以开展P2P网络借贷业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行为”。
“试玉要烧三日满,对于互联网金融,应该像培养小孩成长一样加以呵护,把不良的嗜好去掉,让他健康地成长。”马蔚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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