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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运营商:转售价畸高以后不知咋玩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12-25 11:11 
核心提示:由于其中有重叠部分,工信部一共收到正式申请10份。其中苏宁、国美、迪信通、天音、爱施德等企业与三大运营商均达成合作,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试点批准将于年内下发。

虚拟运营商牌照发放进入倒计时。工信部部长苗圩近日表示,截至前,共有10家企业向工信部申请了虚拟运营商牌照,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试点批准将于年内下发。这也意味着,首批虚拟运营商将在一周内出炉。

但有申请虚拟运营商企业高层向南都吐槽道,目前运营商按7折左右价格将短信、流量资费“批发”给虚拟运营商,“以流量为例,1个G的价格要120元以上,即便是普通代理商,1个G的价格不到30元,现在这么高的‘批发价’,实在不知道怎么玩。只能先拿到牌照再说。”

工信部:10家企业申请移动转售

今年5月,工信部下发《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指出,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必须在两年试点期内,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合作。当时国信证券预计,三大运营商在两年后将拿出0 .5%~1%的市场份额与民资共享,届时的市场规模在62.5亿至125亿元。

苗圩在本周一(12月23日)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进入电信领域。“移动通信业务是当前通信行业发展的重点、热点,也是增长最快的领域。今年的重点是推出了民间投资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面的工作。”

据悉,目前已有16家民营企业和中国电信签订了移动转售合同;有14家民营企业与中国联通签订了商业合同;还有17家民营企业与中国移动达成了合作意向。由于其中有重叠部分,工信部一共收到正式申请10份。其中苏宁、国美、迪信通、天音、爱施德等企业与三大运营商均达成合作,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试点批准将于年内下发。

所谓“虚拟运营商”,就是从拥有基础设施的电信运营商购买电信服务或租用电信设施,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的电信服务,再销售给用户,从中获取利润。

相比较船大难掉头的传统电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具有更强的灵活性,能有针对的面向细分的消费者,提供更具有个性化的服务。

虚拟运营商无实施思路

根据工信部部署,虚拟运营商放号事实上已进入倒计时———明年1-4月为转售商与合作运营商的系统对接期和准备期,从5月1日起正式放号,到2015年年底为虚拟运营商“试运营”阶段。

但虚拟运营商要真正“落地”,并不简单。有虚拟运营商高层(佳华)向南都记者吐槽道,三大运营商给出了移动转售价格,远远高于普通代理商,“简直不知道怎么玩”。

据该人士介绍,就短信而言,运营商给出的价格是7分/条,但普通的代理商在5分/条甚至更低,“你看满大街的短信群发公司,发的多的话,一条只要三四分钱”;而就流量来看,虚拟运营商拿到的价格是120元/G,而普通代理商不到30元/G;话音资费为0 .1元/分钟,而运营商目前的套餐服务基本与这一价格持平。如果算上促销节点推出的“充300送300”之类的活动,虚拟运营商拿到的价格完全没有竞争力。

“我们本来希望可以拿到低一点的折扣,给用户更加灵活的组合套餐。但就目前的情况看,首先是资费价格过高,全无利润可言;二是大部分运营商是以套餐包的形式,‘批发’给我们,严禁我们拆包重组,我们的地位比代理商还不如;三是落地的问题,即便我们拿到了全国的虚拟运营商资质,但落地还要和各运营商地市公司谈判,不可能我们拿北京的卡到广东卖,所以现在全无思路。”佳华透露,他也找了一些运营商系统的朋友帮忙做一些可行性方案,“但他们一看这个价格都晕了,说没法做。如果一定要做的话,需要申请高额补贴才可拉动用户。”(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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