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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大战落幕 互联网呼唤有序竞争(2)

来源:通信产业网 作者:王彦彬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12-02 09:33 
核心提示:变相营销 张维迎参与了十几年前《反垄断法》最初的起草,他认为国际上大量的反垄断案件本质上是地方保护主义,通过反垄断把外来竞争者挡在门外。国内不应该神化反垄断。 张维迎表示,对企业而言,真正有效的惩罚是

“变相营销”

张维迎参与了十几年前《反垄断法》最初的起草,他认为国际上大量的反垄断案件本质上是地方保护主义,通过“反垄断”把外来竞争者挡在门外。国内不应该“神化”反垄断。

张维迎表示,对企业而言,真正有效的惩罚是市场——只要产品不好用,消费者自然会抛弃它。除此之外,竞争对手无论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还是要求政府介入都没有用,只会降低社会的效率。

互联网评论人、五季咨询创始人洪波表示,“本案提出一个严肃的问题,当一个企业发现其用户隐私正遭受第三方软件的严重威胁时,企业是否应该并有权提醒用户卸载威胁用户隐私安全的产品?”

洪波认为,因为互联网产品具有天然的规模成本优势,需要有序竞争。事实上,3Q大战之后,奇虎360不但没受到损失,反而凭借在互联网安全市场上的支配性地位,成功上市。

根据最近发布的财报显示,奇虎360第三季度营收8400万美元,净利润为1290万美元。奇虎360已经成为我国继BAT互联网三巨头的重要一级,新晋市值百亿美元的互联网企业。

三年来,奇虎360总共被罚704万人民币,仅相当于其单个季度利润的9%,季度营业额的1.3%,78.4亿美元市值的0.01%。分析人士认为,大战可博得眼球,却几无成本,“大战营销术”何乐不为?

警惕滥用反垄断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表示要尊重互联网特性,中国反垄断法出台不到五年,就看到两家大互联网公司以反垄断为由进行诉讼。“互联网是非常创新的行业,能不能继续给互联网一个竞争的开放的创新的环境是我们用反垄断法的时候要考虑的。”

互联网行业发展迅速,大企业可以风光无限,但若不思进取,很容易成为明日黄花。雅虎曾经风光无限,谷歌崛起后,雅虎已经是二流企业;谷歌看来不可战胜,但社交网站兴起后,Facebook居然对谷歌构成巨大威胁;微软是PC时代的王者,如今却是麻烦不断,似乎岌岌可危。腾讯董事会主席兼CEO马化腾感叹,“大象倒下,体温仍暖”。

有业内专家认为,反垄断诉讼成为奇虎360对抗腾讯,提高自己知名度的一个重要手段。事实上,3Q大战之后,奇虎360不但没受到损失,反而凭借在互联网安全市场上的支配性市场地位,并成为一家百亿美元规模的公司。

在此前的一次研讨会上,北京大学教授薛兆丰指出,反垄断保护的是消费者,但现实中很容易被市场竞争失利者利用,来对抗竞争的成功者,反而妨碍了公平竞争。

同时,互联网领域对不正当竞争却存在法律严重缺位的现象。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成本很低。在互联网领域,由于互联网企业涉及到用户的隐私,自律非常重要。

业内专家表示,希望3Q大战的这几场官司,可以推动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方面法律的界定与进步,净化中国互联网的竞争环境。为了保护公平竞争,中国互联网领域的立法与司法均任重道远,既要避免缺位,又要防止越位。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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