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虚拟转售迈出实质性一步 运营商寻求合作将成常态

来源:通信世界周刊 作者:陈健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11-21 15:13 
核心提示:按照品牌知名度、市场差异化、服务内容、用户规模、价格优势、渠道便利性等分类因素,本次参与申请虚拟运营商牌照的企业可以分为品牌类型、便利类型、捆绑类型、金融类型、内容类型、互联网类型等。

近日,随着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与第一批企业达成虚拟运营商合作的协议,备受关注的虚拟运营商牌照申请事宜再次进入了人们的视线。据悉总计上百家企业提交了牌照资格申请,超过16家通过了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组织的初审,苏宁云商、国美电器、迪信通、乐语、爱施德、天音、阿里巴巴、京东等都在其中。

从公司性质来看,第一批达成合作意向的企业大多为渠道商,这种较为清一色的结构组成,体现了运营商在目前阶段的战略考虑。

渠道能力最为看重

按照品牌知名度、市场差异化、服务内容、用户规模、价格优势、渠道便利性等分类因素,本次参与申请虚拟运营商牌照的企业可以分为品牌类型、便利类型、捆绑类型、金融类型、内容类型、互联网类型等。

品牌类型如苏宁和国美,他们在原来的经营领域建立了较强的品牌认知,拥有较大规模和较稳定的客户群;便利类型如迪信通、乐语、天音等终端分销渠道,拥有丰富便利的渠道,能够方便地为客户提供服务;捆绑类型如鹏博士等二级宽带运营商,主要经营宽带业务,具有一定的客户群和渠道,能够为用户提供融合捆绑的电信业务;金融类型主要为非国有银行和支付宝等;内容类型则有恒大足球俱乐部、万达、巴士在线等,涵盖娱乐、体育、媒体类领域;互联网类型如阿里巴巴、京东、乐视网,能够提供移动互联网整合内容的MVNO服务。

在第一轮竞争中,渠道商无疑占据了上风,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选择多以渠道商为主,这主要体现为双方都有市场拓展的积极意愿和优势互补的现实需求。运营商虽然拥有一些闲置的无线网络资源,可以通过虚拟运营商的进入提高网络资源利用率,但他们无暇在某些细分市场上提供更加满足消费者的服务。而新入选的虚拟运营商,不仅和运营商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而且其强大的渠道能力也有助于运营商迅速拓展业务。

苏宁、国美作为传统家电销售商,在家电数码方面有着遍布二三级市场的近2000家门店,这些都是运营商最为看重的战略资源;而迪信通、天音、乐语、爱施德等传统手机渠道企业在行业理解深度、业务专业性和与运营商的配合度上也会为其加分;京东、淘宝两家互联网企业不同于OTT企业,业务领域不存在与运营商的直接竞争,其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品牌影响和轻资产的在线渠道则是跻身虚拟运营商的最大筹码。

三大运营商需求各异

鉴于虚拟运营商在国内市场起步晚、限制条件较多、政策管制和运营商合作方面存在复杂性、用户ARPU较低、投资回报期长等原因,短期来看,上述虚拟运营商对于整体电信行业市场的影响极其有限。而在与运营商的关系方面,短期来看,虚拟运营商的引入将与传统运营商形成优势互补的关系,长期来看则将是亦敌亦友。

我国电信市场经过几次重组形成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南北极不均匀的市场格局,这为渠道类虚拟运营商的进入提供了天然契机。

对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而言虚拟运营商的重要作用在于形成渠道上的优势互补。最被看好的是联通与苏宁的合作。2012年苏宁在国内市场拥有1664家店面,且66%以上的店面开在副省级以下的地市和县城,约3/4以上店面均开在南方市场。

中国联通借助苏宁丰富完善其在南方市场上相对匮乏的战略渠道资源,规模发展用户;苏宁借助联通网络开展MVNO,拉升通信类产品的销量,并通过自有品牌手机号码整合会员体系,打通移动通信服务与家电产品乃至苏宁易购在线的全品类产品,甚至通过大数据分析深度洞察用户的消费需求与行为,可提高客户忠诚度。

对于中国移动而言,重点在于同虚拟运营商在业务和内容上加强合作。一方面,对中国移动而言二级宽带运营商拥有较强的战略互补需求,中国移动在获取独立宽带业务运营资格后,可以通过二级宽带运营商扩展在全国范围的融合捆绑业务,增加客户黏性。(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