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大数据被“揠苗助长” 智慧城市是否“本末倒置”?

来源:国脉物联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6-08 11:16 
核心提示:根据IBM的说法,大数据有4个V:Volume(体量大),Velocity(快速化),Variety(类型杂),Value(价值大)。IDC预计,到2020年数字宇宙的规模将高达40ZB。这些诺大的数据对创业者来说是寻宝图,对科技企业来说是满地黄金。

概念炒作作为资本市场发展的一种"新玩法",一方面意味着市场未来走向深入挖掘,另一面则仅仅是市场炒作的借口,甚至是一个自欺欺人的幌子。而大数据自从2011年名声鹊起后,便被外界贴上了一张"救世主"的标签,它就像似一股春风般荡漾着科技巨头和创业者的心。随即,盲目推崇与过度崇拜让大数据在"概念炒作"中愈走愈远。

小心,大数据正在揠苗助长

2012年,美国奥巴马政府发布"大数据研究和发展倡议",率先在全球启动2亿美金大数据国家战略。今年年初,英国商业、创新和技能部宣布将注资6亿英镑,发展8类高新技术,大数据独揽1.89亿英镑,远超其他高新技术。面对这波趋势,中国跟进并不慢,旋即2012年被称作中国的大数据元年。在喧嚣的年末,大数据产业园、大数据日、大数据专委会、大数据专业、大数据实验室和各种大数据峰会接踵而来。物联网和大数据、云计算和大数据彼此抱团取暖,来抵消决策者对层出不穷新概念的审美疲劳。其实,大数据还只是在民间热。相比起物联网和云计算,它在国家最高层面上获得的关注和实质支持还颇有不如,至少,政府目前仍未出台相关政策与重金扶持。

根据IBM的说法,大数据有4个V:Volume(体量大),Velocity(快速化),Variety(类型杂),Value(价值大)。IDC预计,到2020年数字宇宙的规模将高达40ZB。这些诺大的数据对创业者来说是寻宝图,对科技企业来说是满地黄金。笔者认为,看似庞大的数据量可能没有那么大,其中所蕴含的价值也许更没有那么大,就好比在一推沙子中挑出黄金,金子未必有,而挑出金子这个过程中所耗费的人力物力,也许早就超出了金子的价值。

另外,大数据不见得所有企适用。首先这些企业要拥有大的数据,比如金融、大型零售企业、房地产、电信等等,想要拥抱大数据,还需从自身情况出发,需要最好的技术。大数据并非"神秘",它擅长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如果企业该做的事情没做好,别指望大数据能帮忙。

大数据炒热之后,很多企业立马布置大数据战略,其中阿里动作最快,在市场一片繁荣景象的带动下,一些所谓的大数据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冒了出来,各类以大数据为主的股票在股市一路红灯,企业间的IPO不断上演。然后这种繁荣的背后,企业的盈利情况却被忽略。据笔者了解,在当前数据宇宙中很多有价值的数据,都是基于文档的未被标记的非结构化数据,人们对这类数据的识别、处理技术的研究刚刚起步。但市场中所谓成熟的大数据分析方法,却普遍是基于有效数据标识来采集用于分析的数据。根据这种方法,有些数据因为无法识别所以不能被标记,因而不能被视为有效数据,在用于分析前,它们就会被抛弃。这一问题导致大量有价值的数据就这样丢失了,完全没有被利用。

此外,大数据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是个新鲜事物,即使年复合增长率高达32%,到2016年全球大数据技术和服务市场总额也就是240亿美金左右,不切实际、一窝蜂地上大数据项目不应鼓励。明明不算大数据,要装成有,从赚钱机会上来看,大数据还没到“满地是沙子、满地是金子”的时候。(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