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电信运营商的影响程度有待具体税率的确定
全国范围内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已经伴随着2012年1月1日开始的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逐步展开。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试点已经初步取得阶段性成果。据统计,2012年,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整体减税面超过九成。
今年,我国三大电信运营商也将面临“营改增”的变化。2013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再次强调“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今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邮电通信业”也将被纳入“营改增”试点。
“营改增”是国际趋势
其实,增值税是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结果,也是我国税制和国际化税制接轨的必然趋势。目前,增值税在国际上已经得到广泛应用,营业税改增值税将在某种程度上改变我国现时的流转税制度,并促进我国的流转税制度与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实现的增值税单一税制进行接轨。
从宏观角度看,“营改增”在优化经济结构的同时,还能够促进产业升级、服务业进一步发展,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对降低整个社会的税负起到积极的作用,并对社会经济全局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从企业角度看,“营改增”一方面能够促进服务业等行业内部更加细化、合理化的专业分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并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可能对不同的企业在税负方面产生差异化的影响。从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看,一些规模较少、资产较少的企业,即小规模纳税人税收明显减少,应征收率调整而减少税收近四成,这是由于“营改增”是对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使许多小企业能够明显减低纳税额;与此同时,“营改增”也会使一些企业增加赋税压力,产生消极的影响。
不过,由于“邮电通信业”即电信行业系统十分庞杂,且还拥有丰富的业务形态、纷繁复杂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营改增”后涉及抵扣环节计征复杂,对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的财务管理与核算、利润水平、以及运营模式及发展等都将面临重大考验。(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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