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全面解析:湖南广电OTT TV攻坚战(3)

来源:媒介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6-05 14:50 
核心提示:三屏联动的融合之道 网络融合背景下,多屏联动成为媒体传播趋势已是必然,好在湖南广电在三屏联动上是早有储备。早在2009年,快乐阳光已经在全国率先开始了网络视频和手机电视的探索,为如今的OTT TV打下了坚实的基

三屏联动的融合之道

网络融合背景下,多屏联动成为媒体传播趋势已是必然,好在湖南广电在三屏联动上是早有储备。早在2009年,快乐阳光已经在全国率先开始了网络视频和手机电视的探索,为如今的OTT TV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现在,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芒果TV事业部旗下有手机电视、互联网视频、IPTV和互联网电视四个独立的业务分支。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手机电视和互联网视频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而面对来势汹汹的OTT TV,要求运营商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迎击。于是,快乐阳光迅速调整战略,将OTT TV定位为核心的业务点,投入最重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这项业务的万无一失。而对于市场竞争已经趋于饱和的手机电视和互联网视频业务,则调整为相对保守的跟随策略。

对于这个决定,不是一拍脑袋的突发奇想,张总和他的团队经过了非常客观地思考:“我们判断OTT TV会是今后公司发展的主体,至于手机电视和芒果TV在PC端和移动端发展,行业规模未成气候,持续追加大额资本投入有些不合时宜。从需求上来讲,芒果TV是OTT TV的官方网站,有存在的必要性,而当OTT TV做大做强了,芒果TV等新媒体业务以及手机电视才有被再次激活的可能。到那时真正的三屏互动就被激活了。比如在OTT TV上,传统的遥控器并不好用,而手机完全可以作为遥控器。另外,手机也是用户注册、用户识别以及用户支付的良好工具。”

DVB +OTT,强强联合服务更优

观看视频时的清晰度和流畅度是用户衡量OTT TV服务优劣的重要标准,但视频传输的流畅程度却是OTT TV内容运营商面临的技术难题,在公网上建立CDN节点成本也比较高。而有线网则拥有高带宽的专网,以及拥有良好电视使用习惯的大规模用户群,内容运营商通过与有线网运营商合作,采用DVB+OTT的模式,就可以用较低成本解决传输难题,迅速扩大用户规模。

基于这种考虑,快乐阳光与湖南有线展开合作,有线用户只要升级有线网的电视机顶盒软件,不需要购买额外的OTT 机顶盒,就可以接收到OTT TV提供的点播内容,同时享受直播和点播的服务,大大提高了服务质量。

借助有线网,OTT服务再升级

网络是限制内容提供商发展OTT TV的重要因素之一,经过多方思考,快乐阳光选择了和湖南有线进行合作。“和有线合作,一来可以把内容放在有线网里面,二来还可以就其他业务进行合作。如果将一些服务节点放到他们的内网里面去,就能离用户更近一点,这样既能解决服务质量问题,也能尽量少走一些跨城的互联网通道。”张总表示。

除网络之外,有线网还在用户数量上有着巨大的优势,这正是OTT TV想要的。湖南有线拥有超过1000万的有线数字电视用户,与之合作之后,这些用户都将成为快乐阳光OTT TV的潜在用户,一旦OTT植入到有线网中,用户规模将快速扩大,这也将有助于早日实现盈利。(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