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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的“泡沫”会吹破吗?(2)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杨文明 沈 蓓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5-02 15:39 
核心提示:当前APP应用的盈利模式并不清晰,仅靠广告盈利还是太单一,应该探索多渠道的融资和盈利渠道。李易说:欧美的主流商业模式是收费,但是这一套在中国行不通! 对只能依靠APP产品和服务来盈利的创业公司而言,盈利模式

“当前APP应用的盈利模式并不清晰,仅靠广告盈利还是太单一,应该探索多渠道的融资和盈利渠道。”李易说:“欧美的主流商业模式是收费,但是这一套在中国行不通!”

对只能依靠APP产品和服务来盈利的创业公司而言,盈利模式不清晰让不少创业者一次次碰壁。在游戏中插入广告条和积分条,是国内游戏类APP公司常见的盈利模式。虽然不少APP游戏中有付费会员或付费买游戏装备等项目,但远未像PC网游那样成为其主盈利渠道。

手机游戏APP研发公司一般也不会选择对用户收费。朱金彪说:“我们的应用以前在iOS平台上尝试过收费,但是效果不好。现在我们公司的APP都不收费,主要靠广告。广告公司不给钱、扣钱、压钱,团队一度面临着难以为继的局面,好在我们坚持下来了。”

微创新还是保护不够?

不少游戏开发商称抄袭山寨属于“微创新”。李易对此并不认同:“所谓的‘微创新’并不足以支撑这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即使对于中小型创业者来说,‘微创新’背后的侥幸心理也将束缚其今后的发展。”

“第一,未来国内免费型APP研发商会死掉一大批;第二,一旦大型互联网企业、互联网巨头竞相抄袭小公司,小公司生存将更加困难;第三,‘劣币驱逐良币’,如果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坚持原创的APP研发商会日益减少,最终危害到用户的利益,也将威胁整个行业的生存环境。”他这样评价当前混乱的APP市场。

当下中国APP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确实令人忧心忡忡。“我国互联网产业无形知识产权保护薄弱,即使有政策也很难执行,‘板子小’,违法成本低。”李易说:“用户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不足,一般不会选择收费应用,也并没有觉得盗版有什么不对,而且盗版的成本非常低。两头都不能对知识产权做到有效保护,是当下我国APP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困境。”

“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将iOS作为其主要研发平台,主要其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执委李德成说:“如何有效地解决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未来互联网创新的重要问题。”

“虽然现在关于‘越狱’是否违法还存在争论,但大多数‘越狱’用户都会安装使用盗版应用,这就侵犯了应用开发者知识产权。从法理上讲,任何人不能白拿别人的东西,未经过权利人许可且不属于法律强制许可的几类情况,通过‘越狱’的手段免费下载收费游戏,肯定侵犯知识产权。”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冯晓青指出:“之所以出现法不责众的情况,既和我们知识产权意识比较淡薄有关,法律制度上也确实还有亟待完善之处。”

“其实不管是百度文库被诉侵权还是整顿网上盗版音像作品市场,通过处理部分典型案件并加以宣传,确实能够对知识产权保护起到一定的作用。”冯晓青表示。

针对不少研发商提出的判断山寨是否侵权困难的问题,冯晓青说:“判断是否侵权,有三个标准,一是构成实质性的相似,二是对受保护作品有接触,三是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等。”但他也坦言,被山寨方想要举证确实比较困难。

“知识产权保护本身就是一个平衡各方利益的过程,如果知识产权保护标准规定过于严格,反而可能限制了技术创新的可能性,必须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和垄断;尤其是对国内相对较弱的APP产业来说,知识产权标准规定太高,反而不利于我们在学习中创新。”冯晓青认为,必须辩证地看待微创新问题。

“微信的成功也表明,微小的创新并非毫无可取之处,关键在于通过创新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体验。创新是辩证的、有层次的,既要有模仿型创新,更要有开拓型创新。但是一定要区分抄袭与创新,杜绝打着学习旗号的侵权。”冯晓青说。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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